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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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桓台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18〕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山东省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淄博市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任务。全面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依法依规实施约谈问责,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责任;检验日常履职情况,推动执法监管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逐步扭转“先违法、后整改”的倾向和做法;发挥“全面体检”和“年终考核”作用,促进“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职责分工。县政府负责全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警示约谈、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各镇(街道)全面彻底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数据填报和实地验收,依法依规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时间安排、政策界限和技术规范,协助配合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依规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按照“六个该”的要求整改到位,对填报为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必须逐宗拆除整改到位。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办发〔2015〕35号文件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淄办发〔2015〕41号)和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桓政发〔2015〕2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必要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经费保障,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制止、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早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成效。

(二)突出查处整改实效。继续坚持“消除违法状态第一标准”,凡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卫片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必须全部纳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对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全部立案,结案率不低于95%。对违法用地,具备条件的要积极补办手续,无法补办手续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依规拆除(复耕)到位,全面消除违法状态。对不能有效扭转混乱秩序、整改成效差的镇(街道),县政府将公开通报,暂停有关土地、矿产审批事项,直至整改到位。

(三)大力强化督导督查。县国土资源局应根据卫片执法工作总体进度,对违法形势严峻、问题突出镇(街道)的组织落实、违法整改、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督导。与全域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密切融合,对全域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2017年度土地违法问题,必须全部纳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县政府将把卫片执法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围绕“问题清单”,聚焦整改进度,定期调度通报。

(四)严格实施约谈问责。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镇(街道)实施警示约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比例较高的;辖区内重大、典型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较多的;工作组织拖沓迟缓,特别是整改违法行为不积极、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的;日常监管不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区域性违法态势的;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的。对经警示约谈、集中整改后,仍符合淄办发〔2015〕41号、桓政发〔2015〕20号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推动监管方式转变。逐步强化卫片执法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使用、评先树优等事项挂钩联动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各镇(街道)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督促落实淄办发〔2015〕41号、桓政发〔2015〕20号文件规定,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促进监管方式由事后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三、工作对象、工作方式和技术要求

(一)工作对象。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

(二)工作方式。土地卫片执法与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督察密切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方式同往年不变。

(三)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开展。2018年3月10日前,各镇(街道)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或调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二)数据初报。3月16日前,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初报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矿产卫片执法数据初报工作。在此期间,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情况,对整改推进迟缓、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

(三)查处整改。5月10日前,各镇(街道)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对2017年度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并总结上报情况。

(四)总结验收。5月15日前,县政府完成县级验收评估,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市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821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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