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2016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6〕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桓台县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函〔2015〕2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2016年的发展形势与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着力盘活存量土地,遵循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有保有压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用地。优先保证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用地,优先保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项目用地,优先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证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通过科学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供应总量与用途结构

  (一)总量

  2016年土地供应总量在70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4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8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16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682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6.1595公顷;住宅用地9.6977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8.78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549公顷。

  三、空间布局

  2016年桓台县按照功能分区、优化发展、向“一个中心四个片区”集中的要求,县城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4%;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9%;桓台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2%;马桥产业园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34%;马踏湖生态保护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

  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划分为:索镇淄东铁路以西、耿焦路以南、大寨沟以北区域,唐山镇东猪龙河以东区域,唐山镇耿焦路以南区域。

  桓台经济开发区范围划分为:索镇淄东铁路以东区域,果里镇。

  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范围划分为:唐山镇东猪龙河以西区域,田庄镇,新城镇,荆家镇滨博高速公路以东区域。

  马桥产业园范围划分为:马桥镇,荆家镇滨博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马踏湖生态保护区范围划分为:起凤镇,唐山镇耿焦路以北区域,索镇淄东铁路以西、耿焦路以北区域。

  四、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确保水利设施、能源保障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城市交通用地供应,努力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大力支持医疗、教育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合理保障生态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2.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优先保障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严格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类建设用地供应。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优先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要求,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加速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城市综合能力。

  4.优先保证生态屏障用地,突出抓好马踏湖湿地生态保护与开发。依托马踏湖人文和自然资源优势,按照生态工程建设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以生态治理为重点,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以马踏湖风景区为龙头的开发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努力实现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发展目标。

  (二)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积极消化闲置土地,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

  2.促进工业仓储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工业仓储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仓储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规模;大力支持优势产业用地,鼓励农产品加工及其它轻工业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产业园区集中。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新建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40%。

  3.统筹城乡用地,积极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政策。挂钩指标必须拆迁复垦,要进一步加大旧村拆迁复垦力度,拓展用地空间,保障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能及时拆迁复垦的镇,在土地供应上将优先保证。

  4.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和督查的力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确保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建立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充分运用土地价格调控土地市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2.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

  3.强化市场管理,严把投资准入门槛。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有效利用经济杠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行业和部门,以达到土地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的目的。

  五、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土地供应计划,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县国土资源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其他相关部门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六、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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