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6〕6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6-1328601
成文日期
2016-01-28
发文日期
2016-01-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五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打”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底线,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监察,铁腕打击和惩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等行为,坚决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等单位,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整治范围:非法生产,重点整治化工、矿山、冶金建材、涉氨涉尘、民爆等企业;非法经营、储存,重点整治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燃气等单位;非法建设,重点整治镇(街道)、企业、村(居)等重点区域在建工程;非法运输,重点整治危险物品运输车、大型客货车、校车等。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企业单位无相关手续、资质证照,或手续、资质证照不全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1月底前)。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实施方案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自查自纠(3月底前)。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实现全覆盖、无缝隙。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限期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分级建立排查档案,做到一镇(街道)一册。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4-5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组织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行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合力整治各类非法行为。
(四)巩固深化,建章立制(6月中旬)。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单位的检查巡查,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关闭取缔到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把“五打”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确保“五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厉打击整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特别是“刑责治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严厉惩治有关人员。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形成强大影响力、震慑力。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定期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及时调度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包镇督查组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督查内容进行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打非”责任。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五打”工作责任,对走过场、流于形式、该处理未处理的,要严肃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责任。对非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从重处理。
(五)加强社会监督。各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行为严重的地方和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情况。“五打”专项整治行动每个阶段结束前,将“五打”专项整治行动统计报表及清单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五打”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
县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统计报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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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
排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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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企业单位(家) |
排查非法行为(处) |
罚款 (万元) |
限期 整改 (家) |
停产 停业(家) |
取缔 关闭(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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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生产 |
危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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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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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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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氨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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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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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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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经营、 储存 |
危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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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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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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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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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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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运输 |
危险物品运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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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客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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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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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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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建设 |
各类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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