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平台建设

(一)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要围绕县政府常务会议、近期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县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名单见附件1)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至少出席1次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增强信息发布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对政府网站进行重新改版,建立自己上报、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模式,通过更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

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根据职能和工作重点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相应调整网站栏目和专题,将政府信息通过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予以发布;当前要突出满足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按法定时限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加强直播类栏目建设,尽快建立网络问政直播平台,实现政府重大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内容在线直播。

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政府信箱、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举报、网上调查等渠道主动接受公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作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之前,要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加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网络问政,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方便公众及时获得在线服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网上办理比重,提供网上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在线咨询等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的数据,逐步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机制,满足公众需要。

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形势,加快手机APP客户端和无障碍版政府网站建设步伐,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公众随时随地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需要。

(三)积极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新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并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不断提升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了解民情、服务民生、疏导民意、汇集民智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政务热线电话工作的指导管理,加快构建快捷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8212345市民投诉电话、县长信箱受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办好“县长百姓面对面”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形成联动体系,完善办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办考核,提高运行质量。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整合相关资源,规范服务流程,确保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询问,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二、健全工作机制

(五)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厘清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全面、准确地予以发布,特别要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敏感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和应对处置情况,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在起草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和其他政府信息,筹办重要活动和会议时,要拟定相关信息的公开属性,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要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包括网上申请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要加强与法制、保密、信访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会商研判,依法解决申请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受理量较大的部门,要配强工作力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七)建立健全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机制。重要政策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须配发解读。各主办单位要针对核心内容,以问答等形式形成文字解读,确保解读通俗易懂、清晰明确。政府网站要增设公文解读、网上咨询、咨询电话等栏目,以供公众查阅和咨询。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八)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划分,实行分级联动。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定期发送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地方和部门关注、回应和处置,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网上舆情,及时捕捉网上舆论中的疑虑、误解及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快速回应,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尽快建立舆情研判标准和快速有效的舆情分类分级回应机制。回应公众关切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避免空话套话和搪塞推诿。

(九)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重要信息发布会商制度和重大政务舆情会商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妥善制定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实现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建立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规定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逐条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建立相应政府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政府信息的有效管理。

三、完善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做好选题确定和媒体组织等工作;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电子政务部门要配合做好技术服务、网站建设等具体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已经设置专门机构的,要加强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问题时不失声、不缺位,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管理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十二)加强业务培训。各镇(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热线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从2014年起,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学校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效果。

(十三)加强督查考核。我县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考核内容之中,考核办法按《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桓政办发〔2013〕94号)执行。

县政府办公室、县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县政府督查室、县信息中心、县信息产业局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工作以及政府网站、政务热线、政府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公众参与评价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情况,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四、认真做好重点领域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9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单位要在9月底前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10月底前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县直各部门、单位应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七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八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九是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确定的任务,抓紧制定各自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规范程序标准,确保按时完成。工作方案、工作实效分别于9月10日前、10月25日前报县信息产业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本通知做好各自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名单

          2.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附件1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

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名单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出版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规划局、县安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物价局、县房管局、县地税局

 

附件2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表

类别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清理公开《条例》实施前形成的政府信息

在去年完成2006年至2008年4月底前形成的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基础上,继续以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全面完成2005年前形成的、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

2014年12月底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信息解读

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2014年9月底

重要政策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须配发解读,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实时

在政府网站增设公文解读、网上咨询、咨询电话等栏目,以供公众查阅和咨询。

2014年9月底

社会关切事项回应

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2014年9月底

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谣言,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

实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

2014年9月底

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实时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

在作出《桓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确定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当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时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2014年9月底

县编办会同县法制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

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

实时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案件应主动公开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重点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

实时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预算和决算公开

政府预算决算要逐步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决算要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4年10月底

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

“三公”经费公开

“三公”经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及时

县审计局牵头

五、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征地信息公开

完善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公开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实时

县国土局牵头

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

健全矿业权信息公开机制,对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进行公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

公开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服务平台、政策导向、工作程序等信息,促进流转交易的公开化、市场化和有序化。

实时

县农业局牵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

实时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牵头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等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

实时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牵头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实时

县财政局牵头

公开政府采购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实时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中学招生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公开。

及时

县教体局牵头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均予以公开。

实时

县科技局牵头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重点做好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

实时

县卫生局牵头

就业信息公开

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实时

县人社局牵头

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公开社会保障领域信息,重点推进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等的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实时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牵头

七、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环境信息公开

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我县国、省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公开省控河流断面点位信息;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减排信息;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实时

县环保局牵头

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及时

县安监局牵头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评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事件信息;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查处案件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

实时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信用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实时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流程;建立本部门、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会商机制。

2014年9月底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八、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申请公开

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因申请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及时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

制定培训方案,从2014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

年内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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