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60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231263
成文日期
2014-09-26
发文日期
2014-09-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桓政办发〔2014〕60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源动态管理,堵塞财源管理漏洞,提高财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发〔2014〕19号)要求,并结合《关于加强财源建设涉税信息综合应用的意见》(桓政发〔2013〕2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协调。财源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财源管理的具体经办机构和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财源管理工作的统一调度和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镇(街道)及财政部门反馈的有关涉税信息,加大税收征管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各涉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按照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源建设涉税信息综合应用的意见》(桓政发〔2013〕25号)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及时反馈经验做法。各镇(街道)在工作开展中,要积极探索和创新,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梳理、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县财源办报送财源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经验做法,确保全县财源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发〔2014〕19号)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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