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的紧急通知

桓政办发〔2014〕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蓬莱市潮水镇“11.19”接送幼儿车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校园交通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校车安全运行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确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切实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监督有校车服务的学校(幼儿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加强对有校车服务的学校(幼儿园)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严禁聘用无资质人员驾驶校车。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个人)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组织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三、迅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各镇(街道)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园、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标准,对辖区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全县校车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县政府将组织安监、交警、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暗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特别是“黑校车”的查处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源头管理,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依法开展校车、驾驶人年度审验和校车临检,确保校车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确保校车驾驶员资质符合要求。要从严查处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坚决停运,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人要坚决取消资质。要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开展未办理校车准入手续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整治活动,特别是未注册幼儿园和民办机构的“黑校车”,切实净化全县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彻底规范校园交通行为和校车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对接送学生(幼儿)的黑校车进行摸排,做好登记,督查时,交给督查组一并带回。

 

附件:1.全县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2.桓台县“黑校车”排查明细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1

全县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蓬莱市潮水镇“11.19”接送幼儿车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县政府决定成立校车督查组,于11月26日-28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查找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镇(街道)强化管理措施,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及时排查整改校车问题隐患。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二、督查内容

(一)各镇(街道)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情况。

(二)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建立和执行、校车驾驶人审批管理、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基础工作台账完善等情况。

(三)治理非法校车违规接送学生情况。

(四)整治校车超速、超员、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随车照管人员配备、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设置校车信息公示栏等情况。

(六)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上下学时段公安交警“护学岗”设置情况,学校附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斑马线、隔离护栏、校车停靠站点设置等情况。

(七)校车安装GPS定位监控系统及正常使用情况。

(八)教育、交警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分别对师生、家长、校车所有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明查。听取镇政府(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档案盒资料。实地检查有校车服务的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情况。

(二)暗访。随机抽查部分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的条件资质、车内安全器械配备和学生乘车秩序。在校车通行路段暗访校车行驶速度、核载人数、随车照管人员等情况。

四、督查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

督导镇(学校):马桥镇、新城镇、田庄镇、荆家镇、起凤镇、城南学校

组  长:王 东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3906436677

组  员:王瑞祥 县交警大队安全办公室主任 13581001996

何大港 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副主任 13409098174

刘庆玉 县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科员 13405338530

第二组:

督导镇(学校):唐山镇、果里镇、索镇、世纪中学南校区、县第二小学南校区

组  长:耿  然 县教体局副局长 18369979729

组  员:田  海 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主任 13869310512

袁立群 县交警大队安全办公室副主任 13805338071

牛静静 县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1506533336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督查是确保校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发现问题,整治隐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配合,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定期督查机制,严厉查处校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

(三)突出实效,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关单位要制定措施,安排专人,立即整改。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掌握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思考安全管理对策,提出建设性工作措施。

(四)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各督查组督导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总结,于12月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统一交由县教体局汇总,县教体局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报告,于12月5日前报县政府。

 

附件2

桓台县“黑校车”排查明细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服务学校(幼儿园)

车牌号

车辆类型

核定座数

实际接送学生人数

是否存在违章

驾证不符

超员

车辆不合格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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