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县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6〕2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6-1231210
成文日期
2016-05-31
发文日期
2016-05-3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6〕28 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桓台县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加强对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省质监局制定发布了《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作出如下安排。请各单位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一、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一)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用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按照周期进行检定;
(二)使用单位应当使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
(三)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应当对照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附表1),及时填写《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企业备案表》(附件2)报所在镇(街道)备案,不得漏报、瞒报,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使用单位更换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应及时备案,并对被替换器具的备案信息进行注销;
(五)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主动申请强制计量检定,并及时将检定日期、检定有效期、承检单位等信息及时备案。
二、属地监管责任
(一)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承担监管责任,要确定专人负责;
(二)根据上级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对照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填报《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备案表》;
(三)建立辖区企业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纸质档案,研究制定有效的动态措施。
三、行业监管责任
(一)县质监局统筹安排辖区内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备案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统一组织、协调、建立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纸质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三)对备案的计量器具加强监督抽查,及时掌握备案器具的检定和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不符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具体安排
(一)6月15日前各镇(街道)根据《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组织所辖区域内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填写《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6月20日前各使用单位上报各镇(街道)汇总初审,各镇(街道)审核合格后,一份留存建档,一份报县质监局建档;
(三)6月25日前,县质监局与各镇(街道)分别建立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纸质档案,初步完成登记造册工作;
(四)待全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备案平台建立运行后,各镇(街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登陆备案平台履行备案手续;
(五)各镇(街道)要随时掌握辖区内备案器具的检定和变动情况,每月25日前及时将变动情况报县质监局;
(六)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备案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予以考核。
县质监局会同各镇(街道)开展对辖区内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对使用未按照规定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2.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备案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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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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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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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别号 |
项别 |
种别号 |
种别 |
强检形式 |
强检范围及说明 |
1 |
尺 |
(1) |
钢卷尺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 |
(2) |
铁路轨距尺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铁路轨距水平、垂直距离安全参数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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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玻璃液体温度计 |
(3) |
玻璃液体温度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易燃、易爆工艺过程中温度的测量 |
3 |
石油闪点温度计 |
(4) |
石油闪点温度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石油产品闪点温度的测量 |
4 |
砝码 |
(5) |
砝码 |
周期检定 |
见天平项 |
5 |
天平 |
(6) |
天平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品质量的测量 |
6 |
秤 |
(7) |
电子秤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载、轴载的称重 |
7 |
压力表 |
(8) |
压力表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6.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的测量;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9) |
风压表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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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氧气表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1.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2.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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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测速仪 |
(11) |
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监测 |
9 |
测振仪 |
(12) |
振动监测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机械、电气等设备和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振源的监测 |
10 |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
(13) |
绝缘电阻测量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绝缘电阻值的测量 |
(14)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电气设备、避雷设施等接地电阻值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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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场强计 |
(15) |
场强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空间电磁波场强的测量 |
12 |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
(16) |
照射量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电离辐射照射量的测量 |
13 |
电离辐射防护仪 |
(17) |
射线监测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射线剂量的测量(如γ、X、β辐射防护仪,环境监测用X、γ空气吸收剂量仪,环境监测用热释光剂量计) |
(18) |
照射量率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射线照射量率的测量 |
||
(19) |
放射性表面污染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放射性核素污染表面活度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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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个人剂量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人员接受辐射剂量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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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活度计 |
(21) |
活度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放射性核素活度的测量 |
15 |
声级计 |
(22) |
声级计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噪声的测量 |
16 |
有害气体分析仪 |
(23) |
CO分析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含量的测量 |
(24) |
CO2分析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2含量的测量 |
||
(25) |
测氢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氢含量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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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硫化氢测定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
||
17 |
瓦斯计 |
(27) |
瓦斯报警器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如:瓦斯报警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
(28) |
瓦斯测定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 |
||
18 |
测汞仪 |
(29) |
汞蒸气测定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 |
19 |
烟尘、粉尘测量仪 |
(30) |
粉尘测量仪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含量的测量 |
20 |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
(31) |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
周期检定 |
用于安全防护:对机动车司机是否酒后开车的监测 |
附件2
安全防护计量器具使用备案表
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企业(单位)基本管理情况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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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 政 编 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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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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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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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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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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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计量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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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体系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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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
年产量 |
|
年产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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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利税 |
(万元) |
上年度出口创汇额 |
(万元) |
计量管理自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抽查项目 |
序号 |
自查情况 |
情况描述说明 |
|
计量 器具 配备 情况 |
1.1 |
配备的安全用计量器具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1.2 |
配备的安全用计量器具是否有出厂产品合格证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计量 器具 检定 情况
|
2.1 |
配备的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检定,()件强检计量器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件强检计量器具无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2.2 |
是否有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2.3 |
检定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检定资质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2.4 |
其他计量器具是否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件经过检定,()件未经过检定。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计量 器具 管理 情况 |
3.1 |
单位是否建立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3.2 |
单位是否建立了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3.3 |
单位是否建立了不定期自查制度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3.4 |
单位是否建立了计量器具台账等档案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3.5 |
是否有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
|
结论(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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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员签名: 年月日 |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
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备案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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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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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量器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器具编号 |
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名称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 |
安装使用位置 |
检定日期 |
检定周期 |
检定证书有效期 |
检定机构名称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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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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