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6〕44 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县发展蔓延势头,结合上级要求,建立桓台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办、县国安办、县台办、县经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广电局、县信息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县外事办、人民银行桓台县支行、县银监办、中国电信桓台分公司、中国联通桓台分公司、中国移动桓台分公司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公安局局长张京义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魏江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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