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加快城市化进程,县政府决定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基础上,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根据《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服务功能,着力优化县城人居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狠抓基础、突破难点、强化督查”的争创工作思路,广泛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在2017年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同时,于2017年—2019年创建周期将我县创建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配套,城市总体卫生水平较高的国家卫生县城。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成立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召开全县创建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在全县营造创建氛围。

  (二)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阶段(2017年7月—11月)。本阶段两项重点工作:一是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二是创建全省灭蝇、灭蟑、灭鼠、控蚊先进县。在确保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通过的基础上,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自查评估阶段(2017年12月)。县创建办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组织对各责任单位、部门的卫生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达到标准的,要求立即整改。

  (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月—12月)。充分发挥创建办各小组工作职责,定期检查督导,夯实基础,形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与每月城镇管理考核工作相结合进行同步考核评比,充分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验收准备。

  (五)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暗访和技术评估申报阶段(2019年1月—2月)。县创建办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申报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本底资料、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汇报,以及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镇辖村卫生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整理形成汇报材料向省爱卫会书面申请对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暗访及技术评估。

  (六)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接省级暗访和技术评估阶段(2019年3月—9月)。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对我县进行现场暗访、材料审核、评审和结果公示,并向全国爱卫会备案。同时根据省爱卫会反馈情况,由县领导带队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以职能部门与网格化并行管理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县创建办对照标准,根据我县实际,将工作任务划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逐条逐项对照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报县创建办,并定期向县创建办报告工作进度。同时,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按要求进行完善、归档,并报至县创建办。县创建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及督查,对没有按照标准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七)接受国家抽查阶段(2019年10月—12月)。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充分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抽查暗访工作顺利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人员、经费。并于7月11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创建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民参与,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爱环境的好风尚。县城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等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广告和宣传标语。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卫生县城人人有义务、个个有责任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部门配合,落实各项任务。县创建办要根据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标准,加大各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有序的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创建责任单位既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

       (四)加强考核评比,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有关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分项;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下一步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必须首先创建市级以上卫生单位;与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进行同步考核评比,分数纳入城管委每月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分数,并形成常规。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按期完成任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给予通报。

 

附件:1. 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桓台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部门(单位)责任分工.doc

 

附件1

 

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决定成立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边江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   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郭   凯  县政府副县长

  张京义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毕宝锋  县政府副县长

  赵曰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曹成刚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史元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焕宝  县总工会主席

  陈   琛  团县委书记

  李学芳  县妇联主席

  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荣若平  县教体局局长

  徐   立  县科技局局长

  齐胜利  县民政局局长

  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樊   霞  县人社局局长

  宗可东  县住建局局长

  耿佩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方国  县农业局局长

  田茂林  县水务局局长

  崔瑞霞  县林业局局长

  王昌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宗树高  县文化出版局局长

  蔺   忠  县环保局局长

  许立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孙希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崔永法  县安监局局长

  巩旭凌  县工商局局长

  高圣明  县质监局局长

  郑桂林  县委农工办主任

  伊   明  县财贸局局长

  曹同伦  县旅游局局长

  许志波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伊丕涛  县残联理事长

  于克诲  县档案局局长

  张   珂  县广电局局长

  牛茂云  县信息中心主任

  王新忠  县规划局局长

  耿荣和  县公路局局长

  王   涛  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陈卫东  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桓台站站长

  何玉金  索镇镇长

  田美峰  唐山镇镇长

  周   刚  果里镇镇长

  田召羽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负责迎审、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王昌生兼任创建办主任,王涛(县卫计局党委成员、爱卫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及创建办主任职务如有调整,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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