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桓政办字〔2017〕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淄政办字〔201782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格化基本要求

(一)属地管理,边界清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地域界线为网格边界,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县为一级网格,各镇(街道)为二级网格,村(居)为三级网格。网格划分原则不打破行政地域边界,通过排查摸底确定每个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点的网格归属,防止出现属地不清、行业不清、业主不清的现象。

(二)责任到人,要求具体。一级网格、二级网格设网格长,网格长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每个网格的第一责任人。三级网格设网格员,网格员由各镇(街道)通过人事代理等方式招聘专职人员担任。对三级网格的网格员要做到人员明确、职责明确、薪酬明确、考核明确、奖惩明确等“五个明确”,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落实到位。

(三)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网格划分要充分考虑各区域产业结构和排污强度,工业园区可以按照工业性质、园区功能、园区规模等因素适当细化网格,城镇建成区、以农业为主的镇可以适当扩大网格规模。三级网格面积一般不超过10平方公里。全县共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9个二级网格,三级网格数量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根据环境监管工作量,较大面积或污染源较多的三级网格设置不少于2人的网格员,并可根据监管数量适当增加,其他三级网格设置不少于1人的网格员。

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

各级网格在县、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

(一)一级网格职责。一级网格长由县长担任,是一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抓好本级网格能力建设,夯实硬件基础,完善规章制度,抓好综合调度指挥、人才培训、环境监管、预报预警;监督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监督县直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二级网格正确履行职责,并对其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依法监管本网格内各类排污单位;加强本网格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能力,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对本网格内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执法行动。

(二)二级网格职责。二级网格长由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是二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抓好本级网格能力建设,夯实环境监管的人才队伍基础,强化物质技术保障和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抓好三级网格员的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抓好本级网格污染源调查、巡查和监管;制定三级网格员考核管理相关办法,并对网格员进行考核;加强本网格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督促排污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督促各单位落实响应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正确处理环境纠纷事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配合上级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开展调查或执法行动。

(三)三级网格职责。设立村(居)三级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网格员在镇(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相关业务部门给予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定期巡查和监督网格内所有排污业户及生态环境、环保信访案件、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原则上每天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并定期向上级网格报告;对于露天焚烧等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后要及时制止;对于冒黑烟、倾倒废液、私拉乱倒等可能引发较大影响的污染事件要立即上报,并独立或根据上级指令进行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对所辖网格环境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接到上级核实任务后要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查看,并实事求是地反馈现场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环境执法行动,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做好所辖网格的污染源调查工作,及时上报新发现的污染源或敏感点,不断丰富完善环境信息资料;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督促所辖网格内各单位落实响应措施。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建设网格化监管平台

全县建立统一分级的网格化监管平台,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网格化平台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方式,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值班制度,确保各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有序高效运行。

三级网格员发现环境问题后,及时通过移动终端将案件信息上传至二级平台,二级平台受理后根据案件类型,及时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赴现场调查处理。不能调查处理的,按照重要程度上报至县一级平台,平台受理后直接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利用视频、在线监控、执法人员与网格员联动,实现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确保在第一时间整改发现的问题。县级整改完成后视案件重要程度及时上报市级平台。在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网格员可直接同时上报一、二级平台和市级平台。

网格化监管平台同时也是全县网格化监管的指挥调度平台,上级网格可根据环境监管或重点任务情况,向下级网格下达指令,下级网格根据上级网格指令落实监管或调查责任。

四、保障措施

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考核结果,对连续排名靠后的,按照《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实施问责。上一级网格负责对下一级网格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定期对下级网格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网格化建设“五个明确”落实情况、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等,对不能提供网格化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制度、奖惩考核办法及网格化运行较差等情形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导落实。

 

 附件:1.桓台县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桓台县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实名制组织架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8

 

附件

桓台县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边江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郭 凯  县政府副县长

                 赵曰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蔺 忠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张奎国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宋希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远聿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东  县经信局局长

马弘光  县公安局副政委

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高圣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宗可东  县住建局局长

耿佩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方国  县农业局局长

田茂林  县水务局局长

崔瑞霞  县林业局局长

巩旭凌  县工商局局长

 洁  县质监局党组书记

王新忠  县规划局局长

曹同伦  县旅游局局长

崔永法  县安监局局长

许立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郑桂林  县委农工办主任

田玉国  马踏湖湿地管理局党委书记

 明  县财贸局局长

 斌  县房管局局长

耿庆村  县建管局局长

许志波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高信德  县水资办主任

耿荣和  县公路局局长

王 涛  县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

付 栋  县供电公司经理

何玉金  索镇政府镇长

田美峰  唐山镇政府镇长

任朝宇  田庄镇政府镇长

黎 芳  新城镇政府镇长

王开永  马桥镇政府镇长

荆茂田  荆家镇政府镇长

张 超  起凤镇政府镇长

周 刚  果里镇政府镇长

田召羽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桓台县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奎国、宋希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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