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16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231318
成文日期
2014-03-20
发文日期
2014-03-2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城区地下管线现状,规范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程序,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作用,保障城市功能正常运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地下管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淄政办字〔2012〕66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力争在2014年底摸清城区主要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情况,查清地下管线现状,建立综合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促使管线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为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推进城市信息化提供准确有效的技术支持。
二、普查时间、范围、内容
(一)普查时间
2014年3月份全面启动,2014年底前完成。
(二)普查范围
县城规划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包括建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通讯、传输、工业管线和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以及地下管线相关的附属设施(含人防设施和隐蔽工程)等。
(三)普查内容
包括地下管线基本信息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两部分内容。基本信息普查应掌握城区地下管线的基本情况、空间关系和功能属性;安全隐患排查由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负责,摸清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主体。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成立地下管线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搞好宣传发动,开展调研工作;制定普查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整理汇总、统计普查工作量;布设测量控制图;开展实验区探测;筹建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等;各管线管理部门或组织产权单位整理、调绘管线示意图等现状资料;完成工程招标、监理招标等事宜。
(二)普查及系统建库阶段(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
完成管线探测、地形测量、监理检查,绘制专业管线图和综合管线图;同步进行数据录入;实行项目管理和联合验收制度,对普查成果进行综合处理,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
组织专家验收普查成果,确保普查成果和系统软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四、工作要求
(一)为扎实推进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二)管线普查是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抓,积极配合管线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组织实施,统一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确保数据、成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普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地下管线成果资料(含电子版)报送县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办公室。
(三)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专业管线现状调绘图,做好专业管线图的审核及工程档案报送和数据更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逐步健全完善城区地下管线管理机制,促进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及时更新地下管线信息,实现地下管线动态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附件:桓台县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桓台县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希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孙希胜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李方国 县经信局局长
张京义 县公安局局长
田茂林 县水务局局长
蔺 忠 县安监局局长
罗 东 县规划局局长
刘体健 县信息产业局局长
魏凡苞 县人防办主任
李 平 县油区办稽查大队大队长
张成铎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世亮 索镇镇长
王 栋 果里镇镇长
陈之远 唐山镇镇长
高圣明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孙希胜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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