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

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

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强化依法治教,促进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持续稳定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4年对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督促各镇(街道)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深入开展。通过督导,促进全县教育体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

(二)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督导的重点为教育保障工作;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和教学质量。落实《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

二、督导评估的工作原则

对各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功能。综合督导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性,力求对各镇政府教育工作作出较为全面地评价;专项督导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集中促进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督导;随访督导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反馈督查意见,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

督政设4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督学指标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行文。督导评估量化总分值:督政内容700分,督学内容300分,督政内容与督学内容的评估得分分别汇总,根据评估总分,认定各镇教育发展水平。

对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设3项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以过程督导评估为主。

三、督导评估的办法

督学以过程性督导为主,加大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的工作力度。督政安排在年底进行。

教育体育督导的基本程序及方法:

(一)镇(街道)自查自评。12月份,各镇(街道)根据县督导评估方案,组织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自评汇总表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镇(街道)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年度本镇(街道)社会、经济和教育体育基本情况;各项指标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县级督导评估。在镇(街道)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主要采用查看现场、实物,查阅账目、资料,走访调查师生等方式,对各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作出合理性评价,并进行书面反馈。 

四、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各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成绩将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督导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将依据对各镇、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结果,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各镇也要建立义务教育工作和体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积极为教育体育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打造实力桓台,建设幸福城乡做出积极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未拆除的D级危房;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卫生责任事故和信访责任事故;

3.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4.严重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1.桓台县2014年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桓台县2014年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桓台县2014年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A1

教育保障机制50分

B1

组织领导

10分

重视教育发展,将教育发展和为教育办实事列入镇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措施并落实;建立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帮助学校解决问题;建立对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0

①列入镇政府工作报告,有实际措施并落实到位,计2分;②镇政府下文建立了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根据实际效果按4、3、2分三档计分;③对教育工作进行了表彰奖励计4分。

 

B2

教育投入

30分

镇财政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无截留、滞拨、挪用行为。教育总投入比上年有所提高,及时给中心学校拨付经费和全额发放幼师工资,并逐年增长。

30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无截留、滞拨、挪用行为,计15分,否则计0分;教育总投入比上年有所提高,及时给中心学校拨付经费和全额发放幼师工资,并逐年增长,计15分,否则计0分。

 

B3

固定资产管理10分

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年两次资产清查,保证资产无流失。

10

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计5分,否则计0分;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年两次资产清查,保证资产无流失计5分,否则计0分。

 

 A2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达标情况

400分

B4

学校设置与校舍

140分

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1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1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普通教室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学科专用教室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公共教学用房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学生生活用房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A2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达标情况

400分

B5

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80分

田径场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4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4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B6

教育教学装备

180分

实验仪器、器材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图书资料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体卫艺教学设备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0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A3

教育管理

250分

B7

安全

工作

40分

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措施及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40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考核计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B8

信访

工作

40分

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建立信访办理制度,信访投诉办理及时高效,无信访责任事件。

40

按照《桓台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计分。发生重大信访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A3

教育管理

250分

B9

教育行风30分

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学校教育法制环境,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行风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办学行为。

30

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按实际效果,分10、8、5分计10分;年底组织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按照镇域内所有中小学平均得分进行考核计分,满分20分。

 

B10

学前教育管理

35分

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幼儿园建设,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35

按照《镇学前教育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计分。

 

B11

义务教育管理

15分

镇政府制定相关文件,依法确保适龄少儿(包括三类残疾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统筹协调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义务教育档案齐整;学籍管理规范;落实防辍控流的制度和措施。

15

保障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关爱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文件及具体措施,5分;义务教育档案完整,学籍管理规范,5分;控辍措施得力,效果显著,5分。根据文件及落实情况酌情计分。

 

B12

社区教育管理15分

成人教育中心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各镇升入县域内中职学校学生比例;各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考试比例。

15

按照《镇成人教育考核标准》考核计分,5分;按照《桓台县2011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计分, 5分;各镇组织教师全员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计5分,每低5%扣1分,扣完5分为止。

 

B13

教育服务工作

15分

搞好教育内部市场开发和管理,学生装、学生作业、饮用奶、学生照相等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符合省市县规定。

15

按照《桓台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考核计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A3

教育管理

250分

B14

宣传工作

10分

教育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能及时有效地反映本镇教育工作成绩。

10

按照《桓台县教育宣传工作考核标准》考核计分。

 

B15

学生资助

工作

10分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机构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发放资助金,资助标准和比率达到要求。

10

机构和制度健全,由专人负责计2分;申请表、证明、现金领取凭证等档案材料齐全计4分;资助金及时发放计4分,发现发放不及时或不真实现象计0分。

 

B16

团队工作

10分

注重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活动阵地建设。重视《守则》、《规范》教育。工作有计划,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教育效果显著。

10

按照《桓台县团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B17

工会工作

10分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师德建设,积极开展教职工活动,成效显著。

10

按照年度工会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B18

老干部工作

10分

严格执行老干部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活动制度。保证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10

按照《桓台县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B19

少年宫建设

10分

镇政府重视“乡村少年宫”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积极给予资金支持。树立品牌意识,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和交流,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富有成效,形成经验,凸现特色。

10

按照《乡村少年宫建设水平检测评估细则》考核计分。

 

A4

教学质量

300分

B20

教学质量

300分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富有特色,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00

根据各镇义务教育段学校及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考核计分。

 


 

附件2

桓台县2014年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要求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A1

群众

体育

55分

B1

健身活动

7分

参加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情况。

5

全部参加所有比赛得满分,少参加一项扣0.5分。

 

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重要全民健身活动情况;有组织各项活动的秩序册、实施方案、活动项目、照片等材料。

2

按照要求全部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重要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上报材料不及时每次扣0.2分。

 

B2

健身指导

3分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情况。

2

按照年度计划完成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培训任务的得2分。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1

积极承接市县监测站点并完成站点监测人数得1分;没有承接监测站点不得分。

 

B3

健身活动

站点建设

5分

 

新增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含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数量,且通过市体育局审批。

 

5

完成1个得2分,完成2个以上建设任务得5分。

 

B4

新增万人拥有全民健身场地面积

30分

完成本年度省、市、县部署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

10

完成本年度省、市、县配发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得10分,有一处未完成扣3分。

 

自建工程建设。提供自建工程名单、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正式发票、场地照片相关材料。

20

按照自建工程数÷本镇行政村总数的系数大小进行排名,依次计20分、18分、16分…,依次递减,没有自建工程的不得分。

 

B5

体育宣传

10分

各镇(包括镇中心学校)、街道办年内完成体育宣传信息工作目标:市级以上媒体12条。

10

全部完成任务得10分。市级发稿一条1分,省级一条2分。

 

A2

竞技

体育

35分

B6

体育传统校建设

5分

各校成立五个以上体育业余训练队,配备专(兼)职教练员,各项目训练人数不少于15人,场地、器材、经费,时间能保障训练需求,并能持续发展形成传统和优势。提供运动员档案,训练计划、过程记录、总结,场地、器材、经费配备。

5

代表队个数、训练人数、教练队伍、运动员档案、场地、器材、经费、训练时间、比赛成绩、安全保障每项0.5分。

 

B7

市、县联赛

5分

定期举办镇运动会和参加县级各项联赛选拔。积极组队参加县级各项联赛,争取成绩。所辖各级传统校按要求参加省、市联赛。提供比赛规程、秩序册、成绩册,全县联赛成绩综合排名,市联赛秩序册。

5

镇运动会一年两次得2分;县联赛综合排名最高得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5分;市、县联赛全部参加得1分,一项不参加0分。

 

B8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

5分

加强锻炼,积极开展“班班达标”活动,达标率95%以上,并按要求上传、上报数据。一年2次测试,达标汇总,上传县、市、教育部数据反馈。

5

两次测试2分,达标2分,上传1分。

 

 

B9

学校塑胶

场地建设

10分

按照县里统一安排完成任务情况。

10

能够按照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的加10分,未完成不得分。

 

B10

人才输送

10分

积极培养,完成输送任务。积极配合市、县体校选材。年底市、县体校反馈输送名单。

10

完成输送任务10分,积极配合选材输送工作5分。

 

A3

体育

彩票

10分

B11

体育彩票

10分

有效网点建设任务。

5

完成全年有效网点建设任务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即开户外卖场工作。

5

完成即开户外卖场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奖励

加分

群众体育

在重要媒体新闻宣传发稿情况,提供发稿报刊复印件或用稿证明。

 

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体育报等国家级重要媒体发稿一篇加3分,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发稿一篇加2分,最多加5分。

 

承办省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

 

承办1项国家级健身活动加5分,承办1项省级活动加3分。

 

竞技体育

参加市级以上正规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每人次加5分、3分、1分,获前三名集体项目分别加10分、5分、3分,个人项目每人次加5分、3分、1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