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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29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231282
成文日期
2014-05-09
发文日期
2014-05-0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
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关于对镇(街道)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
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强化依法治教,促进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持续稳定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4年对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督促各镇(街道)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深入开展。通过督导,促进全县教育体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
(二)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督导的重点为教育保障工作;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和教学质量。落实《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
二、督导评估的工作原则
对各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功能。综合督导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性,力求对各镇政府教育工作作出较为全面地评价;专项督导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集中促进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督导;随访督导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反馈督查意见,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
督政设4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督学指标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行文。督导评估量化总分值:督政内容700分,督学内容300分,督政内容与督学内容的评估得分分别汇总,根据评估总分,认定各镇教育发展水平。
对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设3项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以过程督导评估为主。
三、督导评估的办法
督学以过程性督导为主,加大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的工作力度。督政安排在年底进行。
教育体育督导的基本程序及方法:
(一)镇(街道)自查自评。12月份,各镇(街道)根据县督导评估方案,组织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自评汇总表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镇(街道)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年度本镇(街道)社会、经济和教育体育基本情况;各项指标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县级督导评估。在镇(街道)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主要采用查看现场、实物,查阅账目、资料,走访调查师生等方式,对各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作出合理性评价,并进行书面反馈。
四、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各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成绩将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督导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将依据对各镇、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结果,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各镇也要建立义务教育工作和体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积极为教育体育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打造实力桓台,建设幸福城乡做出积极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未拆除的D级危房;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卫生责任事故和信访责任事故;
3.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4.严重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1.桓台县2014年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桓台县2014年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桓台县2014年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A1 教育保障机制50分 |
B1 组织领导 10分 |
重视教育发展,将教育发展和为教育办实事列入镇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措施并落实;建立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帮助学校解决问题;建立对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
10 |
①列入镇政府工作报告,有实际措施并落实到位,计2分;②镇政府下文建立了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根据实际效果按4、3、2分三档计分;③对教育工作进行了表彰奖励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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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教育投入 30分 |
镇财政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无截留、滞拨、挪用行为。教育总投入比上年有所提高,及时给中心学校拨付经费和全额发放幼师工资,并逐年增长。 |
30 |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无截留、滞拨、挪用行为,计15分,否则计0分;教育总投入比上年有所提高,及时给中心学校拨付经费和全额发放幼师工资,并逐年增长,计15分,否则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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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固定资产管理10分 |
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年两次资产清查,保证资产无流失。 |
10 |
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计5分,否则计0分;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年两次资产清查,保证资产无流失计5分,否则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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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达标情况 400分 |
B4 学校设置与校舍 140分 |
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1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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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1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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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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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用教室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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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用房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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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活用房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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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A2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达标情况 400分 |
B5 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80分 |
田径场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4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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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4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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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教育教学装备 180分 |
实验仪器、器材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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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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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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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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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艺教学设备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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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
30 |
按照《山东省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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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育管理 250分 |
B7 安全 工作 40分 |
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措施及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
40 |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考核计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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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信访 工作 40分 |
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建立信访办理制度,信访投诉办理及时高效,无信访责任事件。 |
40 |
按照《桓台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计分。发生重大信访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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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A3 教育管理 250分 |
B9 教育行风30分 |
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学校教育法制环境,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行风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办学行为。 |
30 |
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按实际效果,分10、8、5分计10分;年底组织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按照镇域内所有中小学平均得分进行考核计分,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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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学前教育管理 35分 |
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幼儿园建设,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
35 |
按照《镇学前教育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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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义务教育管理 15分 |
镇政府制定相关文件,依法确保适龄少儿(包括三类残疾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统筹协调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义务教育档案齐整;学籍管理规范;落实防辍控流的制度和措施。 |
15 |
保障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关爱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文件及具体措施,5分;义务教育档案完整,学籍管理规范,5分;控辍措施得力,效果显著,5分。根据文件及落实情况酌情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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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社区教育管理15分 |
成人教育中心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各镇升入县域内中职学校学生比例;各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考试比例。 |
15 |
按照《镇成人教育考核标准》考核计分,5分;按照《桓台县2011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计分, 5分;各镇组织教师全员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计5分,每低5%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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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教育服务工作 15分 |
搞好教育内部市场开发和管理,学生装、学生作业、饮用奶、学生照相等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符合省市县规定。 |
15 |
按照《桓台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考核计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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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A3 教育管理 250分 |
B14 宣传工作 10分 |
教育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能及时有效地反映本镇教育工作成绩。 |
10 |
按照《桓台县教育宣传工作考核标准》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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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学生资助 工作 10分 |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机构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发放资助金,资助标准和比率达到要求。 |
10 |
机构和制度健全,由专人负责计2分;申请表、证明、现金领取凭证等档案材料齐全计4分;资助金及时发放计4分,发现发放不及时或不真实现象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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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团队工作 10分 |
注重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活动阵地建设。重视《守则》、《规范》教育。工作有计划,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教育效果显著。 |
10 |
按照《桓台县团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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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工会工作 10分 |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师德建设,积极开展教职工活动,成效显著。 |
10 |
按照年度工会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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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 老干部工作 10分 |
严格执行老干部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活动制度。保证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
10 |
按照《桓台县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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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 少年宫建设 10分 |
镇政府重视“乡村少年宫”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积极给予资金支持。树立品牌意识,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和交流,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富有成效,形成经验,凸现特色。 |
10 |
按照《乡村少年宫建设水平检测评估细则》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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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学质量 300分 |
B20 教学质量 300分 |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富有特色,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
300 |
根据各镇义务教育段学校及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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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桓台县2014年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A1 群众 体育 55分 |
B1 健身活动 7分 |
参加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情况。 |
5 |
全部参加所有比赛得满分,少参加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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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重要全民健身活动情况;有组织各项活动的秩序册、实施方案、活动项目、照片等材料。 |
2 |
按照要求全部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重要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上报材料不及时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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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健身指导 3分 |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情况。 |
2 |
按照年度计划完成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培训任务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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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
1 |
积极承接市县监测站点并完成站点监测人数得1分;没有承接监测站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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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健身活动 站点建设 5分 |
新增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含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数量,且通过市体育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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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成1个得2分,完成2个以上建设任务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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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新增万人拥有全民健身场地面积 30分 |
完成本年度省、市、县部署的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 |
10 |
完成本年度省、市、县配发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得10分,有一处未完成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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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工程建设。提供自建工程名单、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正式发票、场地照片相关材料。 |
20 |
按照自建工程数÷本镇行政村总数的系数大小进行排名,依次计20分、18分、16分…,依次递减,没有自建工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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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体育宣传 10分 |
各镇(包括镇中心学校)、街道办年内完成体育宣传信息工作目标:市级以上媒体12条。 |
10 |
全部完成任务得10分。市级发稿一条1分,省级一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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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竞技 体育 35分 |
B6 体育传统校建设 5分 |
各校成立五个以上体育业余训练队,配备专(兼)职教练员,各项目训练人数不少于15人,场地、器材、经费,时间能保障训练需求,并能持续发展形成传统和优势。提供运动员档案,训练计划、过程记录、总结,场地、器材、经费配备。 |
5 |
代表队个数、训练人数、教练队伍、运动员档案、场地、器材、经费、训练时间、比赛成绩、安全保障每项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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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市、县联赛 5分 |
定期举办镇运动会和参加县级各项联赛选拔。积极组队参加县级各项联赛,争取成绩。所辖各级传统校按要求参加省、市联赛。提供比赛规程、秩序册、成绩册,全县联赛成绩综合排名,市联赛秩序册。 |
5 |
镇运动会一年两次得2分;县联赛综合排名最高得2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5分;市、县联赛全部参加得1分,一项不参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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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 5分 |
加强锻炼,积极开展“班班达标”活动,达标率95%以上,并按要求上传、上报数据。一年2次测试,达标汇总,上传县、市、教育部数据反馈。 |
5 |
两次测试2分,达标2分,上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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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学校塑胶 场地建设 10分 |
按照县里统一安排完成任务情况。 |
10 |
能够按照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的加10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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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人才输送 10分 |
积极培养,完成输送任务。积极配合市、县体校选材。年底市、县体校反馈输送名单。 |
10 |
完成输送任务10分,积极配合选材输送工作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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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体育 彩票 10分 |
B11 体育彩票 10分 |
有效网点建设任务。 |
5 |
完成全年有效网点建设任务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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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开户外卖场工作。 |
5 |
完成即开户外卖场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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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加分 |
群众体育 |
在重要媒体新闻宣传发稿情况,提供发稿报刊复印件或用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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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体育报等国家级重要媒体发稿一篇加3分,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发稿一篇加2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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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省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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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1项国家级健身活动加5分,承办1项省级活动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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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 |
参加市级以上正规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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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每人次加5分、3分、1分,获前三名集体项目分别加10分、5分、3分,个人项目每人次加5分、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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