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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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全县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门管线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3〕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县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鲁安发〔2013〕35号)精神,现将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管线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如下。

一、县发改局负责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核准。

二、县经信局负责电力企业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监管。

三、县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治安、保卫和事故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四、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地下管线建设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城市雨、污水工程施工及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雨、污水管线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燃气管道和全县范围内供热管线安全管理工作。县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地下管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五、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施工及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供水管线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六、县规划局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七、县安监局负责对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厂区外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镇燃气管道除外)。

八、县信息产业局负责通讯企业、电信工程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工作。

九、县质监局负责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十、县油区办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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