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迎接2013年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力争2013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考核,根据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迎接2013年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机构

  以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为中心,努力做好创建和保持省级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确保2013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考核。成立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贾刚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刘春杰,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金栋,副县长周婷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城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爱卫会,负责任务落实的督查、资料收集及迎检等工作。相关责任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县爱卫办负责)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县爱卫办负责)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县爱卫办负责)

4.创建山东省卫生县城的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县爱卫办负责)

5.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县爱卫办负责)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落实。各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村)、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县教体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陪护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县卫生局负责)

4.各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6.各类公共场所和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疫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县委宣传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县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三)环境卫生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排水管网覆盖率≥80%,乡镇排水管道暗渠密度≥6公里/平方公里。(县住建局负责)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县住建局负责)

3.有专职人员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乡镇不低于8小时。乡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7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清运率达100%。(县住建局、各镇政府负责)

4.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县城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乡镇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县住建局、各镇政府负责)

5.卫生责任制落实,乡镇(县城)容貌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县爱卫办、城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各镇政府负责)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县建管局、城管局、环保局负责)

7.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县水务局、住建局、各镇政府负责)

8.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县住建局、供电公司负责)

9.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县城容貌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县公安局、城管局、畜牧兽医局、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县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县环保局负责)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本底值超标除外)。(县环保局负责)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其中县城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位于水源源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地区和易发生水体富营养化的平原河网地区的乡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须采取有效的脱氮除磷工艺。(县环保局、住建局负责)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县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负责)

(五)病媒生物防制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县爱卫办、环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有1项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其它2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县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

2.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

3.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县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水务局、自来水公司负责)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县住建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县安监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县财贸局、畜牧兽医局负责)

8.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保健室。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教体局、卫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县教体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县卫生局负责)

(八)社区卫生

1.乡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县卫生局负责)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县爱卫办、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县住建局、城管局、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县住建局负责)

(九)乡镇辖村卫生

1.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县爱卫办、各镇负责)

2.70%以上的村庄达到下列标准: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保洁队伍,日常保洁措施落实,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村内主要街道硬化,路面平整,支路无明显坑洼,设有排水设施;村容整洁,主要街道两侧绿化,全村绿化率达25%以上;柴草堆、物料堆、粪土堆合理、整齐、有序放置,乱堆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无污水坑和露天粪坑;有垃圾集中收集密闭存放容器,垃圾容器周围整洁,垃圾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开展经常性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室)并定期更新内容;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每年秋冬季节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夏季开展灭蚊蝇活动,鼠、蚊、蝇、蟑螂控制在不足为害的程度。(县爱卫办、住建局、各镇负责)

3.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5%,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县爱卫办、水务局、自来水公司负责)

4.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县爱卫办、各镇政府负责)

5.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县畜牧兽医局、各镇政府负责)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卫生局负责)

(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度

各单位继续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院内、院外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单位与单位之间要做好衔接。在落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桓台县城区内卫生做到全天保洁。

(十一)城区内乡镇及城中村要加大创城力度

城区内索镇、唐山镇、果里镇所辖村庄要按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积极应对,认真落实,力争全部达标。

索镇要将张北路以东作为重中之重,重点落实好创城各项工作,各主要街道禁止乱摆乱放、乱贴乱画,做到广告牌规范悬挂和放置。索镇各城中村街道禁止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做好街道及时保洁。

三、实施步骤

  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分三个阶段:

(一)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13年4月)

  各责任单位对“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反馈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逐项做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照工作内容和职责逐项落实任务,完成自评工作。

(二)督查阶段(2013年3月-2013年12月)

县政府专门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单位迎检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对在工作推动和整改落实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三)迎检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2月)

  各单位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进行再落实、再部署,进一步完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形成职责明晰、运转高效、常态管理、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四、工作要求

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城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清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这次复审的重点是县城的市容市貌、集贸市场、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相关职能及责任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及督查力度,确保2013年下半年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 

 

附件:1.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桓台县2012年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

          3.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查办法

 

附件1

 

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贾  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刘春杰    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

王金栋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周   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 张京义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于克俭    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金树会    县油区办主任、县住建局局长

田玉国    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县水务局局长

徐   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丙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李仁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史元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珂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电局局长

牛茂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信息中心主任

胡晓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食安办副主任

宋希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郭   凯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付光辉    县教体局局长

齐胜利    县民政局局长

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陈   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建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书联    县林业局局长

曹瑞刚    县文化出版局局长

王昌生    县卫生局局长

徐   立    县环保局局长

张   明    县城管局局长

董   峰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崔殿斌    县商务局局长

曹同伦    县旅游局局长

张胜刚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罗   东    县规划局局长

宗树高    县房管局局长

王   峰    县工商局局长

李慎胜    县质监局局长

李周生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   涛    县爱卫办主任

高成谊    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桓台站站长

王世亮    索镇镇长

王   栋    果里镇镇长

柴   涛    唐山镇镇长

高圣明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爱卫会,王昌生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桓台县2012年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

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

 

根据“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对我县实地暗访反馈的情况,我县存在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氛围不够浓厚,组织发动不够广泛,工作力度有待加大,部分群众还有一定意见等问题。现将我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予以通报,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暗访时的基本做法

通过查阅桓台政务网公布的相关信息,对桓台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情况和群众对当地卫生状况的反映进行初步了解。暗访组对照城区地图,按照暗访工作要求,分东、南、西、北、中方位,重点抽查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情况,并随访了部分居民和旅客,听取了群众对我县创城工作的评价意见。

二、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暗访我县的主要地点和内容

(一)市容环境

查看了中心大街、索镇大街、建国路、张北路、槐荫路、健康路、镇府街、镇南大街、信誉街、东岳路、桓台大道、少海路、柳泉北路、建设街、公安街、建设街邮电支局小巷、锦秋小巷、炉姑园巷、西镇村公寓西小巷等19余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卫生及沿途地下垃圾中转站4处;槐荫路和张北路交汇处公厕、信誉街东路口公厕、少海路南首路西侧公厕、建设路公厕等4处公厕;火车站附近铁路沿线;碧水蓝郡项目建筑工地、少海路南首拆迁工地两个。

(二)农贸市场

查看了城区农贸市场、中医院东侧马路市场、槐荫路马路市场等3处农贸市场。

(三)居民小区和居民区

查看了桓台一中教师公寓、阳光花园小区、怡园花苑小区、建国小区等4个居民区。

(四)窗口单位

查看了桓台汽车站、桓台县人民医院等。

(五)餐饮业和公共场所

查看了凤霞发艺、专业理发店、槐荫路76号理发店、文元居美食苑、裕丰阁、河间驴肉火烧等场所。

(六)城区水域卫生

查看了城区乌河河道。

(七)城区夜市

查看了温州商品批发广场夜市。

(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查看了新民村小区、东镇村1组、郭家村、铁西路等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三、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我县虽于2012年9月25日召开了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动员会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效果整体不佳,脏乱差现象较普遍;城区环卫设施陈旧,管护不力;市容环境管理漏洞较多,特别是老城区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区域保洁效果欠佳,存在较多卫生死角;“五小场所”卫生管理水平较低;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薄弱等方面。

(一)市容环境卫生

l.市容环境管理力度不够,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普遍,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扬尘污染比较严重,河道垃圾漂浮物较多。如:索镇大街、建国路、张北路、槐荫路、炉姑园巷、西镇村公寓西小巷、公安街、镇府街、镇南大街等街道;碧水蓝郡项目建筑工地进出口未设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污染道路,工地内乱堆放,存在混合积存垃圾。暗访期间,未见按道路分级作业要求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所查索镇大街、建国路、张北路、槐荫路、县汽车站周边等处道路有明显积泥积尘。已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城市形象。

2.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较多垃圾收集设施破损严重、配置数量不足,部分垃圾收集桶破旧、果皮箱内桶丢失,城区存在部分开敞式垃圾堆,垃圾暴露存放;部分垃圾转运箱周边垃圾较多,污水外溢;大部分公厕采用通槽式,且冲水设施损坏或关闭,多数公厕无管理制度,部分公厕管理不到位,蹲位内存有废纸,其中部分主次干道公厕未达到二类公厕标准,火车站内公厕为旱厕。部分支次干道硬化路面破损严重。

3.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较低。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全面做到日产日清和密闭存放,较多地段有明显暴露垃圾,形成蚊蝇孳生地,如西镇村公寓西小巷、乌河饮用水源保护地标志处、乌河岸两侧、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地。

(二)居民区卫生

部分居民区水泥路面严重破损,城中村和部分社区垃圾收集桶数量不足,多处有散在暴露垃圾,卫生状况较差,如桓台一中教师公寓小区、新民村小区、郭家村等。

(三)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设置数量明显不足,存在多处马路市场。如:中医院东侧马路市场、槐荫路马路市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卫生安全隐患。

1.蔬菜、肉类贩卖区摊内物品堆放杂乱,地面积泥、台面积垢、垃圾乱扔及随意堆放现象较多。

2.活禽和水产贩卖区管理较差,宰杀区、加工区及顾客停留区未有效分区,污物乱堆、污水横流,家禽粪便清扫不及时,羽毛随地晾晒,脏乱差现象严重。

3.熟食品区域卫生管理不规范,大多数未亮证经营,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缺乏,生熟不分。

4.市场配套设施管理不力。未见配套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未见设有食品安全检测室。

5.市场内外秩序较乱。部分市场外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且无垃圾收集设施,菜渣、果皮、包装纸等垃圾乱扔乱堆现象普遍;市场内摊外摊较多。

(四)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

所查小美容美发均无任何证件,无消毒设施,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

 (五)健康教育

所查主干道、中心区域及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较差,所设立电子屏幕也无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只有广告张贴栏,未发现有设置的健康教育专栏以及健康教育和推进“健康山东”行动等相关宣传内容。

(六)病媒生物防制

  1.四害孳生地未得到有效治理。农贸市场、部分小餐饮店和老旧居民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死角多,形成四害孳生地。

  2.缺少必要四害防制设施。暗访期间未见鼠药毒饵盒,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公厕无防蝇防蚊等设施,鼠、蚊、蝇密度严重超标。

四、整改措施

(一)市容环境卫生

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制定计划,分步实施环卫设施升级改造,尤其是加强城区公厕达标改造、规范管理和垃圾收集设施维护,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和市民生活需求;完善垃圾站点管理,改进垃圾收集运输方式,提高环境卫生作业能力;加大清扫保洁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力度,全面消除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城管执法,杜绝乱排放污水、乱摆乱设和不规范占道经营等现象;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控制工地内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现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日常卫生管理,不断提高整体卫生水平。

1.要通过整改,彻底解决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问题,彻底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扬尘污染及河道垃圾漂浮物等现象。对“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指出的索镇大街、建国路、张北路、槐荫路、炉姑园巷、西镇村公寓西小巷、公安街、镇府街、镇南大街等街道存在的问题,由县城管局和索镇政府负责整改(张北路以东由索镇政府负责,张北路以西由县城管局负责)。

2.对碧水蓝郡项目建筑工地进出口未设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污染道路,工地内乱堆放,存在混合积存垃圾等现象由县建管局和索镇政府共同负责整改。

3.未见按道路分级作业要求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索镇大街、建国路、张北路、槐荫路道路有明显积泥积尘等问题,由县住建局和索镇政府共同负责整改(张北路以东由索镇政府负责,张北路以西由县住建局负责)。

4.对县汽车站周边等处道路有明显积泥积尘,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住建局共同负责整改。

5.对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及较多垃圾收集设施破损严重、配置数量不足,部分垃圾收集桶破旧、果皮箱内桶丢失,城区存在部分开敞式垃圾堆,垃圾暴露存放等现象,由县住建局和索镇政府共同负责整改(张北路以东由索镇政府负责,张北路以西由县住建局负责)。

6.对部分垃圾转运箱周边垃圾较多,污水外溢;大部分公厕采用通槽式,且冲水设施损坏或关闭,多数公厕无管理制度,部分公厕管理不到位,蹲位内存有废纸等问题,还有部分主次干道公厕未达到二类公厕标准,火车站内公厕为旱厕等现象,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改(火车站内公厕问题由火车站负责整改)。

7.对部分支次干道硬化路面破损严重。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改。

8.对西镇村公寓西小巷、乌河饮用水源保护地标志处及乌河岸两侧、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较低及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全面做到日产日清和密闭存放,较多地段有明显暴露垃圾,形成蚊蝇孳生地等问题,由县住建局、工商局和索镇政府共同负责整改(张北路以东由索镇政府负责)。

(二)居民区卫生

对桓台一中教师公寓小区、新民村小区、郭家村小区等部分居民区水泥路面严重破损,城中村和部分社区垃圾收集桶数量不足,多处有散在暴露垃圾,卫生状况较差等问题,由县住建局、索镇、唐山镇、果里镇政府负责整改。

(三)农贸市场

  按照城市需求,合理布局,加快农贸市场的建设,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配套环卫设施,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全面消除积水、积泥、积尘和摊外摊、市外摊现象,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积极开展场内有害生物防制工作,以上问题由县工商局负责整改。

(四)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

  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力度。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卫生法制意识,规范卫生经营行为,提高硬件条件,完善消毒设施,提升卫生管理水平。

  对小美容美发均无任何证件,无消毒设施,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等问题,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整改。

 (五)健康教育

  对主干道、中心区域及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较差,所设立电子屏幕无健康教育相关内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只有广告张贴栏,未发现有设置的健康教育专栏以及健康教育和推进“健康山东”行动等相关宣传内容等问题,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通运输局、城区街道办负责整改。

(六)病媒生物防制

消除四害孳生地,尽快完善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垃圾站、公厕等重点场所的四害防制设施,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1.对四害孳生地未得到有效治理,如:农贸市场、部分小餐饮店和老旧居民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死角多,形成四害孳生地等问题,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索镇政府负责整改。

      2.对缺少必要四害防制设施,如:暗访期间未见鼠药毒饵盒,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公厕无防蝇防蚊等设施,鼠、蚊、蝇密度严重超标等问题,由县住建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商局、城区街道办负责整改。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督查小组进行定期督查,建立部门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充分认识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再次复审的重要性,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将“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反馈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省级卫生县城再次复审顺利通过。

 

附件:桓台县2012年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一览表

 

附件     

     

 桓台县2012年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一览表

 

存在问题

整改单位

整改时间

整改要求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非常普遍,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十分严重,如:张北路、槐荫路、公安街、镇南大街、信誉楼北侧道路、人民广场。县城内镇府路与张北路交叉口东南方向的建筑工地内车辆存在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现象。

县城管局

4月底

1.“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指出的张北路、槐荫路、公安街、镇南大街、信誉楼北侧道路、人民广场要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务必彻底解决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同时对县城内其他街道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此类问题,保证执法不留死角。2.县城内镇府路与张北路交叉口东南方向的建筑工地在进出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控制工地内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现象,对工地车辆的轮胎上路前进行清理,同时按照此标准排查整改所辖区域内的其它工地。

碧水蓝郡项目建筑工地内建筑材料存在乱堆乱放,存在混合积存垃圾。

县建管局

4月底

    暗访组指出的碧水蓝郡工地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工地内部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解决工地内乱堆乱放问题。同时对县城内镇府路与张北路交叉口东南方向的工地按照此要求进行整改。

暗访期间县汽车站周边等处道路有明显积泥积尘破损情况,候车室内垃圾较多,候车厅内未见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县交通运输局

4月底

1.责成县汽车站对周边等处道路积泥积尘和垃圾及时清理,修补候车厅东侧破损砖块。2.在候车厅外面、候车厅内张贴健康教育宣传内容。3.对候车厅内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候车厅的整洁。4.对车站内的厕所要派专人及时清理、保持厕内清洁、开放冲水设施。

后埠新村南门左右两侧存在沙土堆

果里镇政府

4月底

及时清理后埠新村南门门口沙土堆。

火车站内厕所为旱厕,不符合标准,火车站外围、院内垃圾较多,未见张贴健康教育内容。

县火车站

4月底

1.火车站内公厕整改为水冲式厕所。对火车站外围、院内垃圾及时清理、张贴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郭家村及周围地方存在垃圾多,垃圾暴露在外、乱搭乱建问题。南寿济路与西寿济路交叉路口于堤段废品收购站存在路边乱堆乱放废品现象。

 

唐山镇政府

 

4月底

1.对郭家村东侧、柳泉北路上桓台一中宿舍与少海花园之间路段、桓台一中东门的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增加郭家村的垃圾收集设施。2.整改桓台一中宿舍楼北侧小道、郭家村柳泉北路路段乱搭乱建问题。3.将于堤村废品收购站门前废品及时清理干净,以后禁止在公路边堆放废品。

部分社区宣传栏上无健康教育内容,存在乱贴乱画问题,通知公告张贴在外。没有完备的防四害设施,不能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中医院东侧马路市场存在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严重。镇府街南侧存在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占道经营、乱排污水问题。阳光花园小区存在垃圾收集设施破损现象,且小区内乱搭乱建。

城区

街道办事处

4月底

1.各个社区宣传栏要设置专门的健康教育内容,对健康教育和 “健康山东”行动等相关内容宣传,对各个社区宣传栏上的广告进行清理,通知要张贴在宣传栏内。比如暗访组指出的阳光花园小区宣传栏要按照以上标准去做。2.各个社区尽快设置四害防制设施,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可以协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3.中医院东侧马路市场务必彻底解决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对镇府街南侧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占道经营、乱排污水问题彻底整改。4.对阳光花园小区破损的垃圾收集设施要及时的更换,对小区内的乱搭乱建要及时整改。

所查主干道、中心区域及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较差,所设立电子屏幕也无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四害孳生地未得到有效治理,农贸市场、部分小餐饮店和老旧居民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死角多,形成四害孳生地。缺少必要四害防制设施,暗访期间未见鼠药毒饵盒,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公厕无防蝇防蚊等设施,鼠、蚊、蝇密度严重超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底

1.在主干道、中心区域及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大力宣传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健康教育相关内容,配合城区街道办在各个社区宣传栏张贴健康教育内容。2.消除四害孳生地,尽快完善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垃圾站、公厕等重点场所的四害防制设施,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城区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卫生安全隐患。1.蔬菜、肉类贩卖区摊内物品堆放杂乱,地面积泥、台面积垢、垃圾乱扔及随意堆放现象较多。 2.活禽和水产贩卖区管理较差,宰杀区、加工区及顾客停留区未有效分区,污物乱堆、污水横流,家禽粪便清扫不及时,羽毛随地晾晒,脏乱差现象严重。3.熟食品区域卫生管理不规范,大多数未亮证经营,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缺乏,生熟不分。4.市场配套设施管理不力。未有配套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未见设有食品安全检测室。5.市场内外秩序较乱。部分市场外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且无垃圾收集设施,菜渣、果皮、包装纸等垃圾乱扔乱堆现象普遍;市场内摊外摊较多。6.农贸市场未设有四害防治设施,没有按照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7.温州批发城的夜市、镇府街北侧存在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摆乱设等现象,占道经营、乱排放污水等问题严重。

 

县工商局

 

 

 

 

 

4月底

 

 

 

 

 

1.杜绝蔬菜、肉类贩卖区摊内物品堆放杂乱,垃圾乱扔、随意堆放现象,清除地面积泥、台面积垢。2.加强对活禽和水产贩卖区管理,有效区分宰杀区、加工区及顾客停留区,解决污物乱堆、污水横流现象,及时清扫家禽粪便,杜绝羽毛随地晾晒。3.规范熟食品区域卫生管理,必须亮证经营,完善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生食熟食严格区分。4.加强市场配套设施管理,完善农贸市场的配套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设置食品安全检测室。5.解决市场内外秩序乱的问题。清除部分市场外占道经营现象,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理菜渣、果皮、包装纸等垃圾乱扔乱堆现象;处理市场内摊外摊。6.消除四害孳生地,尽快完善农贸市场的四害防制设施,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可以协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进行)。7.彻底解决温州批发城的夜市、镇府街北侧存在的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摆乱设等现象,杜绝占道经营、乱排放污水等问题。

部分小餐饮店卫生死角多,形成四害孳生地。缺少必要四害防制设施。暗访期间小餐饮店未见鼠药毒饵盒、无防蝇防蚊等设施,鼠、蚊、蝇密度严重超标。

县食品药品

监管局

4月底

小餐饮店要保证食品安全,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完善四害防制设施,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消除四害孳生地。(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同完成)

 

所查小美容美发店均无任何证件,无消毒设施,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

县卫生局

卫生监督所

4月底

对省暗访组指出的索镇大街上的专业理发店、凤霞发艺、槐荫路76号理发店所查小美容美发均无任何证件,无消毒设施,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等问题进行严格整改。同时加大力度对县城内的其他店面进行排查,解决此类问题。

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氛围不够浓厚

县委宣传部

4月底

1.制定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宣传活动方案。2.组织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充分利用《桓台大众》、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健康教育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专栏。3.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引导,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中来。

1.暗访期间,未见按道路分级作业要求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所查张北路、槐荫路、县汽车站周边等处道路有明显积泥积尘。2.槐荫路南首垃圾转运站周边存在污水外溢和垃圾散落现象;城区部分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较多垃圾收集设施破损严重(所查指出锦秋小区)、配置数量不足,部分垃圾收集桶破旧、果皮箱内桶丢失,城区存在部分开敞式垃圾堆,垃圾暴露存放等现象,城区生活垃圾未能全面做到日产日清和密闭存放,较多地段有明显暴露垃圾,形成蚊蝇孳生。3.大部分公厕冲水设施损坏或关闭,多数公厕无管理制度,部分公厕管理不到位(暗访组指出镇南路、张北路公厕),蹲位内存有废纸,其中部分主次干道公厕未达到二类公厕标准。4.暗访期间未见公厕有防蝇防蚊等设施,鼠、蚊、蝇密度严重超标。5.部分支次干道硬化路面破损严重。

县住建局

4月底

1.按照道路分级作业要求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整洁,加大清扫保洁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力度,尤其是张北路、槐荫路、县汽车站周边等地加大整改力度。2.槐荫路南首垃圾转运站周边污水要及时处理,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同时查看其他垃圾转运箱周边垃圾,及时处理污水外溢和周边散落垃圾;城区生活垃圾要全面做到日产日清和密闭存放,及时清理路段暴露垃圾,避免孳生蚊蝇。锦秋小区存在垃圾收集设施破损现象,对破损严重的垃圾收集设施要及时的更换,同时排查其它小区的垃圾收集设施,要及时更新,配置数量充足的垃圾收集设施。3.暗访组指出的镇南路、张北路公厕要及时保洁;同时要建立公厕管理制度,加大对公厕管理,每天定时对公厕清理;对主次干道公厕未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及时整改;冲水设施要及时开放,及时处理损坏的冲水设施。4.公厕要设置防蝇防蚊等设施,规范开展药物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5.对县城内的支次干道硬化路面破损的及时进行修补。

1.索镇大街、建国路、炉姑园巷、西镇村公寓西小巷、东镇村锦城泵业及西侧棚子、人民广场、老一中公寓、新民村6号楼附近、索镇大街顺河家园11号楼、建国小区存在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摆乱设等现象,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排放污水等问题严重。2.碧水蓝郡项目建筑工地进出口未设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污染道路,工地外乱堆乱放。3.索镇大街、建国路未按照道路分级作业要求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有明显积泥积尘。4.西镇村委、温州批发城、老一中公寓、西镇村公寓西小巷、马家村北铁西路中段垃圾箱破损严重,垃圾箱附近垃圾成堆,暴露在外,不能及时收入垃圾箱内;铁西路中段任庄东北角马路左侧垃圾大量堆集。5.五里小区、新民小区城中村存在乱搭乱建、脏乱差的问题;道路破损。6.乌河饮用水源保护地标志处的垃圾、乌河岸两侧垃圾堆集严重;乌河河道垃圾漂浮物多。7.渔洋街东段火车站门口存在大量沙堆。

索镇政府

4月底

1.“省级卫生县城暗访组”指出的索镇大街、建国路、炉姑园巷、西镇村公寓西小巷、东镇村锦城泵业及西侧棚子、人民广场、老一中公寓、新民村6号楼附近、索镇大街顺河家园11号楼、建国小区必须在四月底前彻底整改,解决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摆乱设等现象,彻底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排放污水等问题。2.暗访组重点指出的碧水蓝郡项目建筑工地在进出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控制工地内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现象,对工地车辆的轮胎上路前进行清理,对工地外乱堆乱放物品也要彻底清理,同时按照此标准排查整改所辖区域内的其它工地。3.暗访组指出的索镇大街、建国路要按照道路分级作业要求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整洁,加大清扫保洁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力度。其他街道也要保持路面整洁,加大降尘力度。例如:建国路134号对面马路上沙子,土堆要及时清理。4.暗访组指出的西镇村委、温州批发城、老一中公寓、西镇村公寓西小巷、马家村北铁西路中段垃圾箱破损严重,垃圾箱附近垃圾成堆,暴露在外,要立即整改,垃圾要及时收入垃圾箱内。其他村、街道的破损严重的垃圾箱也要及时更换,同时配置数量充足的垃圾收集设施,提倡市民垃圾入箱,不要乱扔垃圾。对铁西路中段任庄东北角垃圾随意堆集暴露的问题要有相关人员每天定时清理,保持市容整洁。5.对于五里小区、新民小区城中村要加紧清理,解决乱搭乱建、脏乱差的问题;修补破损道路。6.务必在4月底前对乌河饮用水源保护地标志处的垃圾、乌河河道垃圾漂浮物、乌河岸两侧垃圾彻底清理,同时要做到定期清理。7.渔洋街东段火车站门口的沙子要进行清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