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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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3〕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为加快生态桓台建设,根据省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使创建工作科学合理快速推进,特制定《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现代治水理念,统筹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生态协调发展,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现代水利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实现人水和谐,为打造实力桓台,建设幸福城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红莲湖水利风景区为依托,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为目标,营造“碧水长流,红莲绽放,少海水韵,江北水乡”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人水相亲的宜居城市。

三、主要工作和职责分工

创建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任务,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认真搞好排查,全面进行整改。

1.水资源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水资源办公室牵头,经信局、教体局、住建局、环保局、统计局、规划局配合。

2.水生态体系建设。其中水域环境、动植物资源工作由住建局牵头,卫生局、林业局、环保局配合;水土保持工作由水务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规划局配合。

3.水景观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住建局牵头,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配合。

4.水工程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住建局牵头,水务局配合。

5.水管理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水务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统计局配合。

具体任务指标详见“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19日)

成立创建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启动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照《评价标准》,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申报阶段(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31日)

向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做好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各项准备。

(三)实施阶段(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基础资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评价标准要求。

(四)申验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验收结束)

建立水生态文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已有成果,增强管理效果。制定详细迎评方案,做好现场查看、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评工作,确保各项评价指标、各个评审环节不出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科学制定规划。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科学编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规划,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河道防洪治理和生态水系建设,着力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生态功能。同时,相关部门单位要编制完善现代水网规划、供水规划、防洪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水事应急处理预案等各项规划及方案。

(三)严格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县督查部门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定期通报。建立创建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动员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努力消除工作“盲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创建工作进展力度和各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水生态文明城市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基本条件任务分解表

                 2.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任务分解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附件1  

      

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基本条件任务分解表

 

序号

评价内容

任务量化分解

责任部门

1

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应满足GB50201中Ⅳ类城市的防洪标准

红莲湖、少海公园、柳泉北路水系、文体中心水系规划、设计、验收资料。

住建局、规划局

乌河治理规划、设计、验收资料。

水务局、索镇

东猪龙河规划、设计、验收资料。

水务局、果里镇、唐山镇

2

全面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

1.制定的相应实施意见和落实情况:配套文件、水资源年报、水资源公报;

2.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控制指标表;

3.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控制三项考核情况。

经信局、环保局、水资办

4.水资源论证前置、计划用水的有关文件。

水资办

3

地下水采补平衡

提供有关规划、文件、批复、统计资料、地下水取水许可情况,说明地下水开采量、补给量平衡。

水资办

4

供水保证率≥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供水企业水资源论证,城区供水保障措施,年度取用水计划、供水应急保障措施等。

水务局、万泉供水公司

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提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两年水质监测报告。

环保局、万泉供水公司

5

城市建成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质量要求,城市建成区河道出境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

1.城市建成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2.城市建成区各河道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标准,提供近两年水质监测报告。

住建局、环保局

6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1%

1.污水处理总体情况说明;

2.城市污水处理厂位置、服务范围、污水收集线路图,设计指标、运行指标表;

3.建成区排污情况等。

上述三项资料要能计算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划定处理范围。

住建局、环保局

7

城市建成区内至少有一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

水利风景区位置图,批准文件。

住建局、水务局

8

近三年城市建成区未发生重大、特大洪涝灾害、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水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

近三年城市防汛执行落实情况。

住建局

近三年水环境保护治理情况。

环保局

近三年水土生态保护情况。

水务局

9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或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

1.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规划报告;

2.城市建成区面积、宜林宜草面积、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城市人口,人均绿地面积。

住建局、林业局

 

附件2                                           

                                             

桓台县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任务分解表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评价细则

责任单位

办理时限

水资源

体  系

水源情况

水源保障程度

有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和配置方案、年度取水计划、水资源统一调配方案、有备用水源地。

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

水资办

2013年10月10日前

水资源配置方案

水资办

年度取水计划

水资办

水资源统一调配方案

水资办

备用水源地

水务局、环保局

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

非常规水源供水量占城市总供水量≥20%。

 

住建局、水资办、万泉供水公司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源地保护

对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措施完备。

 

水务局、环保局

2013年10月10日前

用水效率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

≤16m³/万元。

 

 

经信局、统计局、水资办

2013年10月10日前

供水管网漏损率

基本漏损率≤12%。

 

水务局、万泉供水公司

2013年10月15日前

节水宣传教育

主流媒体有节水专栏,县内有节水宣传标语,学校有节水教育课程。

主流媒体有节水专栏

水资办

2013年10月20日前

县内有节水宣传标语

水资办

学校有节水教育课程

教体局、水资办

水生态

体  系

水域环境

水域(河流、湖泊、湿地)面积

适宜水面面积率≥5%。

 

住建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生态水量

所有水域全年均有生态水量。

 

住建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域水质

80%以上水体清澈,无杂物。

 

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动植物

资  源

植物配置、绿化效果

植物选择和配置合理,绿化长度与水体岸线长度比大于80%。

 

住建局、林业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生物种类、种群数量

生物物种的数量应大于地区平均物种数量。

 

住建局、林业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均达到95%以上。

 

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规划局

2013年10月15日前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水土流失治理率95%以上。

 

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景观

体  系

生态水系

治    理

生态水系治理度

水系治理长度(面积)≥80%。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亲水景观

建    设

亲水景观种类、数量及安全防护措施

亲水设施种类3种以上,安全保护设施完备。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利风景区建设

水利风景区数量、级别

有1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或2处省级水利风景区。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10日前

观赏性

水域及周边景点观赏性、水文化特色

水域及周边自然环境优美、人文特色显著及整体景观效果好。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工程

体  系

工程标准

工程达到防洪除涝标准、供水标准情况

100%工程达到设计标准。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工程质量

水利工程设施完好率、运行状况

工程及设备的完好率≥85%。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工程景观

水利工程与周边融合情况,建筑艺术效果

水工程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艺术性。

 

住建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水管理

体  系

 

规划编制

现代水网建设、防洪、供水、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水事应急处理预案

规划和方案全部经政府批准。

现代水网建设        

水务局、规划局

2013年10月10日前

防洪规划

水务局、规划局

供水规划

水务局、规划局

水污染防治规划

环保局、规划局

水事应急处理预案

水务局

管理体制

机    制

水管单位机构、制度和经费

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经费充足。

 

人社局、财政局、水务局

2013年10月10日前

公  众

满意度

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

满意率≥80%。

 

统计局

2013年10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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