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所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引导行政相对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灵活和有效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可以大大减少行政相对人由于不熟悉法律法规政策而造成的违法违规等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处罚、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愿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能够被当事人认可。不得采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限制权利、增加义务或者加重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合理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优先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采取的方法应当必要、适当。

(四)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公平地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关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应当实施相同或者类似的行政指导;不得为了个别行政相对人受益,而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又能使行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实施方式

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指导时,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以下行政指导方式供各部门参考:

(一)政策指引。行政执法机关利用掌握行业政策的优势,通过信息公开等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有效参与市场竞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二)意见建议。行政执法机关根据管理职能和专业知识,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三)提示提醒。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行政违法、民事侵权或者违约等问题的,可以制定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纠正。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等,对某些时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管理要求,提示、提醒其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劝导警示。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本部门梳理的“不罚清单”和“减罚清单”,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五)示范引领。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表扬鼓励等,引导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达到管理目的。

(六)案件回访。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执法案件或者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指导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目录清单阶段(2021年5月10日之前)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方法和步骤,制定完善行政指导程序和行政指导文书;参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按照全领域覆盖的原则梳理编制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各部门行政指导实施方案、权责清单、指导文书等要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报送县司法局政府法治科和上传“淄博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中“行政指导专区”进行备案。

(二)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5月15日前)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学习和动员工作,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熟练掌握行政指导的方式和方法,转变管理理念,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广泛开展行政指导宣传活动,调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双向互动积极性,使行政相对人自愿接受行政指导,为推动行政指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16日—10月15日并长期开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组织实施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执法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过程的全覆盖。要切实发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办理的行政指导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在各自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县司法局要承担起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职能,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行政指导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做好行政指导事项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0月16日—11月30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11月底前对本单位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收集编写行政指导典型案例,供学习借鉴。对有助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且明显成效的行政指导行为,予以深化和提高,推动行政指导工作深入开展。对缺乏科学性或指导行为效果不明显的行政指导行为,必须进行调整或者取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行政指导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抓手。要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重点抓、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

(二)加大落实力度,稳步推进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适当,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和规范执法协调推进。

(三)积极探索创新,务求工作实效。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行政指导原则要求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附件:1.行政指导意见书(参考样本)

          2.桓台县××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参考样本)

 

附件1

 

行政指导意见书(参考样本)

 

××局指字〔2021〕  号

 

行政指导对象

公司名称/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我局依托行政管理职能,拟采取下列方式实施行政指导: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劝导警示□  

示范引领□  案件回访□  其他方式(    )□

行政指导是一种不具有强制性、无法律约束力的行政行为,你(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如果你(单位)同意,请与我局协力合作,以便行政指导工作顺利。

指导对象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指导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

指导

内容

    你单位存在问题:

   

行政指导意见:

 

 

附件2

 

桓台县××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参考样本)

 

序号

行政指导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责任单位

主要指导方式

1

登记许可行政指导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登记注册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2

信用监管行政指导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

信用监管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示范引领

3

价格监管行政指导

《价格法》《价格管理条例》等

价监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4

不正当竞行为

行政指导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反不正当竞争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5

直销活动、禁止

传销行政指导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

反不正当竞争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6

网络交易监管

行政指导

《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网监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示范引领

7

合同行为行政指导

《民法典》《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

市场科

政策指引

意见建议

提示提醒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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