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21〕27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69501
成文日期
2021-07-09
发文日期
2021-07-0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桓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确定成立桓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镇(街道)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边江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王润芹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孙敬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孙 燕 县政协党组成员,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崔永法 县油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岩 县人大法制信访室主任
张 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巩汝法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述君 县法院副院长
王志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牛茂云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罗 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魏 峰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吴 丹 县科技局局长
徐 扬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旭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直属大队教导员
李学芳 县民政局局长
庞月明 县司法局局长
李雪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奎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汤 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智慧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开永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荣若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耿 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莉 县统计局局长
周焕宝 县总工会主席
管 岩 共青团桓台县委书记
王佳芹 县妇联主席
薛 伟 县科协主席
巩方顺 县残联理事长
荆德宗 县工商联主席
巩建平 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
王 雷 市医保局桓台分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李学芳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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