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桓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桓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21〕41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1-5186121
成文日期
2021-09-29
发文日期
2021-09-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桓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桓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县政府确定,将桓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桓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县政府县长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各副县长任副主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分析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县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价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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