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桓台县维护金融稳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22〕7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2-5228214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文日期
2022-03-0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桓台县维护金融稳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调整情况和我县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桓台县维护金融稳定领导小组调整为桓台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桓台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范 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陈之远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王 冲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许志波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荆常亮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祁志超 县工商联主席
周继锋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
王志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扬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耿 欣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天忠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功训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学芳 县民政局局长
庞月明 县司法局局长
张 超 县财政局局长
王新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汤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晓玲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于宗福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徐 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黎 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静 县审计局局长
姚华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田召羽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青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刘国荣 县信访局局长
杨永杰 县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王希冰 县供销社主任
姚 光 县税务局局长
刘学义 人民银行桓台县支行行长
孙晓东 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主任
吕仕嘉 县保险行业协会联络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李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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