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22〕11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2-5237403
成文日期
2022-05-12
发文日期
2022-05-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桓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犬只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按照《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县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桓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四海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旭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元忠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牛汝忠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逯景斌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永杰 县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荆长山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伊 泉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建民 县司法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李雪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亮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于 菲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长春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巩向阳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巩春生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王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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