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22〕1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2-5249632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文日期
2022-07-04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继续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幼有善育”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至少建成家庭互助式托育点、家庭托育点和社区托育点各1个;试点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进家庭,对20个家庭进行点对点照护指导;试点家政服务人员进家庭提供托育服务,进行10个家庭试点;试点婴幼儿父母到机构进行阶段性适应陪护,进行30个家庭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
二、实施“病有良医”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继续对全县城乡35—64周岁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2022年预计筛查2万余人,覆盖率达85%,切实提高城乡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建立健全转接诊服务网络,充分做好随访工作。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妇联)
三、实施“弱有所扶”儿童救助项目。健全孤困儿童精准保障体系,织牢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135元提高到235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到1815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10元提高到1331元。为全县无独立居住与学习环境的6—14岁孤困儿童建设“希望小屋”15间,为孤困儿童结对志愿者,积极营造适宜儿童成长的友好社会环境。为全县有康复训练需求同时具备康复价值,符合救助条件的0—17周岁智力(孤独症)、肢体、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
四、实施“劳有厚得”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开展巾帼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春风行动”暨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争取美在乡村公益岗位。优化“鲁担巾帼贷”“巾帼信用贷”金融产品推广推介,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女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
五、实施全域美学赋能品质提升行动。创新性开展美学教育“四进”活动,丰富美学教育载体形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文化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独特的村庄、巾帼创业基地、大姐工坊等进行美学设计,探索打造美学示范点、美学特色小镇,寻找乡村美学“网红”打卡地。推进“美在家庭”提档升级,标兵户创建比例达到40%;深化“美家超市”建设,召开推进会,优化积分兑换、运营方式,全县累计建成“美家超市”246家,有常住庭院户的村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妇联)
六、实施“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在全县学校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指导参与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进高校、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禁毒知识宣讲至少2场。结合县内文体协会或组织,采取展示毒品仿真模型、流动课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举办禁毒宣讲活动至少1场。开展“大手拉小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讲3场,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个人防范意识。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
七、实施未成年人公益课堂项目。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为全县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提供课外活动场地,开设文艺、科普、健康、美育、心理等形式多样的公益课堂,丰富未成年人课外生活,激发青少年探索热情。(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科协、团县委)
八、实施阅享共读品质提升工程。打造集读书、简餐轻食、读书沙龙、网红打卡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阅享空间”城市书房,提升桓台人文气息和品质活力。打造“儿童友好 书香筑梦”公益图书角,积极开展儿童阅读推广活动。开展家庭亲子阅读主题活动,开展闲置图书爱心捐赠活动,营造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妇联)
九、实施家庭文明品质提升工程。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寻找60户“最美家庭”。开展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推动家庭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进机关,发挥学校的引领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社区的平台作用,强力构建起“三位一体”的社会化家庭教育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
十、实施妇儿关爱品质提升工程。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打造儿童友好试点项目。做实“齐心护航”心理援助志愿服务,开展婚姻家庭维权巡讲,组织心理辅导讲座、个案咨询,打造示范品牌。利用节假日走访慰问贫困母亲、孤困儿童,持续开展“点亮微心愿”、爱心妈妈牵手关爱孤困境儿童活动。开展“关爱小荷—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项目,实现预防性侵害教育常态化和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工会妈妈小屋现有功能,争取新增市级示范小屋两家,推动工会妈妈小屋建设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总工会)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电子版及盖章PDF版报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180012,协同办公邮箱:htxfl)
附件: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序号 |
实事名称 |
责任单位 |
本季度具体措施 及任务进度情况 |
完成时限 |
1 |
实施“幼有善育”婴幼儿照护服务 项目 |
县卫生健康局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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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病有良医”两癌免费检查 和救助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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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弱有所扶”儿童救助项目 |
县民政局 团县委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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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劳有厚得”巾帼创业创新行动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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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全域美学赋能品质提升行动 |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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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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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未成年人公益课堂项目 |
县妇联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科协 团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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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阅享共读品质提升工程 |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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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家庭文明品质提升工程 |
县教育体育局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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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妇儿关爱品质提升工程 |
县妇联 县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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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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