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
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2〕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山东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以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推动“生态、洁净、整齐、美丽”健康桓台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发挥健康教育技术指导职能。各主流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学校、医院、社区、车站、广场、公园等单位设置数量充足的健康教育宣传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两月一次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居民区休闲场所健身设施,县建成区至少建设1处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健康教育有控烟宣传内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张贴醒目禁烟标识,及时劝阻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的吸烟行为,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包括索镇街道办事处、少海街道办事处、唐山镇人民政府、果里镇人民政府,下同)〕

(二)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以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沿线、绿化带、河道、铁路沿线、废品收购点和废弃院落等为重点,彻底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实现城乡环境优美整洁。整治市容秩序,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摊贩、乱摆摊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彻底治理“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城市绿化整齐、养护良好,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规范停车秩序,机动车、自行车划线停放。开展出租车内卫生整洁行动,创造良好驾乘环境。道路隔离护栏及沿路市政设施定期修护清理,做到完好整洁。主次道路照明设施完善,亮灯率达100%。加强广告牌匾审批和管理,规范商铺户外门头广告牌匾,做到“一店一牌、整齐统一”;全面清理店铺玻璃门窗、外墙张贴的各类违规广告。完善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桶等各类环卫设施,并全面清洗出新;对破旧损坏的,组织整治整修;垃圾桶加盖密闭,不渗不漏,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内外场地整洁。防鼠、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恶臭,无蚊蝇孳生。公厕分布合理,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农贸市场等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专人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到位,导向标识和防鼠、防蝇设施规范。依法处置各类旱厕。规范设置建筑工地隔离围挡、车辆冲洗、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出口处实施硬化处理,落实工地抑尘降尘措施;工地内部物料堆放整齐,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工地食堂整洁卫生,证照齐全,防鼠、防蝇设施规范。(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加大“散乱污”治理力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符合标准要求。以饮水安全和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污染防治、烟尘控制、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治理,依法查处企业违规偷排污染物行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符合要求,饮用水源地安全、水质达标。公共水域无污水直排现象。加强环境噪声和空气污染整治,做到无噪音扰民、无秸秆焚烧、无烟囱冒黑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提升行业卫生水平。全面开展公共场所“五小”(小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资格,确保经营业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并有效落实;室内外环境整洁,彻底清理环境卫生;完善门帘、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粘鼠板、灭蝇灯等“四害”防制设施;落实消毒措施,确保专用消毒设备、设施规范使用。规范各类食品流动摊贩管理,依法采取许可、备案等方式准入,规定区域、限定时间、限定经营品种,落实防蝇、防鼠、防尘、防污染设施和措施。(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改善市场卫生环境。开展各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水产副食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临时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旧货市场、建材市场、农村集市等)专项整治。规范设置宣传设施、卫生制度、功能分区、农药残留检测等公示设施;市场划行归市合理,标识清晰醒目,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店外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各摊位设置加盖垃圾桶,无散落垃圾;完善市场上下水、防鼠、防蝇、防尘等基础设施;垃圾收集设施设置规范,垃圾密闭存放,无“四害”孳生;市场停车实行划线停放,专人管理;公厕达二类以上标准,设施完好,专人管理,干净整洁。食品安全“三小”(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证照齐全,彻底清理食品安全“三小”后厨卫生,卫生达标,防鼠、防蝇、防尘、消毒措施规范。农贸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并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对便民市场、临时市场、早夜市、农村集市等,全面完善基础设施,规范设置市场标识、制度公示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经营区域硬性围栏或标线,配足垃圾收集设施及保洁人员,做到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清理占道经营,消除摊点外溢现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升疾病防控水平。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治措施,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完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室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完善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规范设置免疫门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置规范、标识明显,落实医护值守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规范,暂存点标识明显。医疗机构环卫设施齐全,卫生保洁到位,无乱堆乱放杂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居民区、医院、饭店、宾馆、车站、公园、集贸市场、工地、废品收购站、垃圾中转站等)“四害”防制措施;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为主,适时开展药物消杀,将鼠、蚊、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组织开展好复审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沿街经营业户LED屏、公交出租车辆、公交站亭、建筑围挡、道路隔离护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复审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城市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县城”标识,在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主次干道设立电子屏幕或公益性宣传牌(栏),刊发复审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内容,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对照标准,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迅速行动,扎实开展迎审有关工作。

(二) 集中整治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倒排工期,组织开展市容环境、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卫生管理较差、清扫保洁不及时,以及“五小”单位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达到标准。县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模拟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对未达标的现场督办、责令整改,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三) 国家复审阶段(8月下旬后)。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台账,逐一整改。针对国家复查要求,对照暗访标准,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受查准备。同时,要将本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资料认真整理成册,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复查的各项工作。县爱卫会组织模拟暗访,做好国家复审暗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地、本部门的迎审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形成各负其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县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迎复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迎审办),实行集中办公,负责迎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指导考评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迎复审组织网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 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指标任务,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确保迎复审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 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全面查找本区域、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

(四) 加强督查考评。加大迎审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按照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查办法(见附件3),严格工作标准,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创建无死角。要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对在工作推动和整改落实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3.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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