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桓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桓政办发〔202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国务院令第713号)及《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规定,县司法局编制了《桓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按程序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部门、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本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附件:桓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桓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承办

单位

1

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前期规划纲要评估、科技创新、经济、社会等重点领域中长期规划等。

拟定方案、征求意见评估、再次征求意见、报告修正、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示。

1. 2025年9月,形成初步方案;

2. 2025年10月,向社会和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

3. 2025年11月,通过专家论证,再次征求意见,完善论证内容;

4. 2025年12月,完成合法性审查;

5. 2026年1月,提交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审议,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6. 2026年2月,印发公示。

桓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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