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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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桓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桓政办〔2026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6号)及《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规定,县司法局编制了《桓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按程序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部门、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本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附件:桓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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