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22
  • 字号:
  • |
  • 打印

一、出台背景

4月3日,桓台县政府召开19届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桓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会议同意该规则,决定批准实行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桓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县政府名义制发

三、目的意义

旨在规范政府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准则、职责职能规范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确定行政流程、纪律作风等工作规则,体现新时期新要求,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重要内容

此次修订仍沿用了2017年县政府工作规则的框架体系,修订后的县政府工作规则共分十三章、八十七条,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在总则部分增加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工作部署等相关内容。

二是关于组成人员职责。将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政府组成人员职责范围。

三是关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出县政府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优化经济调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注重预期引导和风险防范;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深化政府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建设全领域“无证明城市”,落实“一次办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关于依法行政。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等工作进行了梳理完善。增加了关于加强行政指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的规定;总结县政府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将合法性审查和重要合同协议集体研究的有关做法列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五是关于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加了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依法履行舆情研判、公平竞争审查等有关程序要求。将写实性评价作为重大任务督查事项的重要手段。

六是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政策制定过程要让公众有更高的参与度,实行“开门决策”;要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解读,实行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及时关注公众意见,解答公众疑惑,做好舆情研判处置。

七是关于会议制度和公文处理。主要是对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报程序、提高议题文件材料起草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会议议题前置审核制度;对有关重要专题会议纪要签发程序进行了规范;按照精简、规范、高效的要求,对县政府各类会议审批、提高办文效率、精简文件等作了细化规定。

八是关于健全监督机制和政务督查。健全监督机制方面,增加了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支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政务督查方面,根据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规定,对督查工作的目的要求、任务手段、工作定位、督查结果运用,严格控制督查频次时限和范围对象等作出规定。

九是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根据有关要求增加了外出书面同步报备、“四不两直”调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