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关于公布〈桓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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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396B/2023-53883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关于公布〈桓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2年8月,县政府印发《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桓政发〔2022〕4号),公布《桓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对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相继对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响应调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桓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县清单》),起草了《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桓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
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3〕4号)
三、出台目的
将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清单以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设定不规范、行政许可名称泛化等顽疾,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都将产生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一张清单管全县”的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
四、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县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县清单》中共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83项,其中县级实施的事项281项,乡级实施的事项4项(其中2项为县、乡两级共同实施)。
(解读人:县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 联系方式:0533—821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