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红、王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消毒柜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267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通过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大力规范餐饮具消毒、使用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使用消毒合格的餐饮具,依托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在线对餐饮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整改。
二是开展餐饮具专项抽检,对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结合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制定了153批次餐饮具抽检任务。目前,已检出14批次消毒不合格餐饮具。各监管所对抽检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餐饮单位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管理,定期开展自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实施社会共治。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及时处置涉及餐饮具方面的投诉举报,大力推广应用桓台食安App和明厨亮灶,倒逼餐饮单位提高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引导公众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