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居民楼电梯使用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44047号
建议人: 刘宁宁
主办单位: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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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宁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楼电梯使用和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我局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上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严格资料审查,把好质量关。

一是在审核告知书时,严把电梯质量关,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合格证明,确保在我县安装的每一台电梯均是由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对不能证明电梯质量合格的,一律不允许安装。二是严格审查电梯安装单位的资质,确保每台电梯均是由电梯制造厂家授权的、取得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企业实施安装,未经厂家授权的单位,即使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也不得开展安装工作,保障电梯的安装质量安全。

(二)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近年来,我局先后开展了多次针对电梯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电梯使用标志、警示标志的张贴,呼救电话是否畅通,定期维保是否到位等进行重点检查。其中定期维保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取得维保资质、维保记录是否齐全、维保周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电梯维保单位的年度自查情况与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结果是否一致等重点检查,对其中存在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尤其是对涉及电梯安全的安全钳、限速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一旦发现维保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校验,立即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的电梯,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三)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和社会共治。

1.加快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具备应急协调指挥、风险监控、社会监督和咨询服务四项功能,一方面安全数据信息全面实时上传省数据中心并可以分析使用,促进电梯制造和维保单位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推进电梯安全源头治理;另一方面统筹调配电梯应急救援资源,实现救援工作精准、及时、高效

2.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增加保险覆盖率,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90%以上,全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50%以上,形成电梯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电梯安全知识普及率。

每年6月是安全生产月,2020年,我局参加了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共展出6块安全知识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散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余份;在红莲湖885水世界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活动现场共展出4块安全知识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散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400余份;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在鸿嘉星城小区开展了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展出展板4块,发放材料200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乘用电梯的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把电梯质量管,加大对电梯的监管力度,对涉及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探索多样化的宣传方式,除利用安全生产月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宣传外,开展公益宣传讲座、志愿讲解、进校园等方式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和爱护电梯。

电梯带给我们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也有很多安全隐患。建议规范居民楼电梯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