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桓台县新城镇新立轻质砌块厂等750家企业的强制注销听证告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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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6091XC/2023-54047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桓市监强注听告字〔2023〕001-750号
桓台县新城镇新立轻质砌块厂等750家企业(详见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
依据《淄博市企业强制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经我局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联合调查,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已届满两年;无股权质押或者被冻结情形;无社会保险费欠费和拖欠工资投诉举报记录;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且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或已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无在诉案件或者待执行案件。
2023年10月16日,我局对你单位发布清算催告公告,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备案手续或者申请注销登记。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对你单位予以强制注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孙志国 联系电话:0533-8189437
特此公告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