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乡镇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查体于本镇卫生院检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现阶段,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我县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需要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医院享受免费的健康查体,办理健康证。当前,未能实现乡镇卫生院免费查体办理健康证的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上报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实现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免费查体办理健康证的相关政策。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加强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