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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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2XA/2021-52068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司法局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
承办单位 |
1 |
《关于在全县农村推广“长者食堂”建设的实施方案》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 |
形成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示 |
1.2021年3月,形成初步方案; 2.2021年3月,向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3. 2021年3月,承办部门完成合法性初步审查; 4. 2021年3月底,提交县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初步审查; 5.2021年4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2021年5月,向社会公示。 |
县民政局 |
2 |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3号) |
拟定方案、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示 |
1.2021年2月,形成决策草案; 2.2021年3月,完成公众参与程序; 3. 2021年3月,承办部门完成合法性初步审查; 4. 2021年4月,提交县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初步审查; 5.2021年4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2021年5月,向社会公示。 |
县卫生健康局 |
3 |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桓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 |
拟定方案、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示 |
1.2021年2月,形成决策草案; 2.2021年3月,完成公众参与程序; 3. 2021年3月,承办部门完成合法性初步审查; 4. 2021年4月,提交县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初步审查; 5.2021年4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2021年5月,向社会公示。 |
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