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司法局

中共桓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县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城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桓台县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桓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426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

  

为严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鲁法办发〔201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落实突破年”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以督促干、注重实效、问责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推进法治建设,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桓台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督察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要求,重点督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定、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成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课程情况,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内容情况。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规定,重点督察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情况,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情况,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情况。

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桓台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分工要求,重点督察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94项指标完成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

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重点督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的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情况;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推动党政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责任落实的情况。

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各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重点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察。

6.“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印发《桓台县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桓法办发〔20212号)要求,重点督察年度普法清单落实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落到情况、以案释法落实情况,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三、督察对象

督察对象为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四、督察方式

采取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定期督察和不定期督察、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督察方式主要包括报送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和相关指标证明材料。实地督察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制度文件、会议纪要、执法案卷,询问、约谈、实地走访、暗访等方式。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列为今年的专项督察。

五、时间安排

8月中旬完成对全县各部门单位书面督察,完成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项督察;10月下旬成立督察小组,确定被督察对象,完成实地督察;12月份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法治建设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开展督察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各项督察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针对问题导向,全面客观反映法治建设工作实情。要对照督察内容深入了解情况,特别是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基本事实要清楚、表述要准确,做到见人、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原因、见影响,避免只说理不说事,泛泛而谈,坚决防止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要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高法治督察权威性和实效性。

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对督察结果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线索向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并向本级纪委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移交,对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采取整改报告、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回头看”,巩固法治督察成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