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司法局
标题: 桓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2XA/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6 发布机构: 桓台县司法局

桓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发布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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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执法主体

名称:桓台县司法局

执法机构设置:桓台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桓台县槐荫路466号

联系方式:0533-8210301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

执法职责

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

办理时限

裁量基准

执法权限
(执法类别)

事项名称

行政处罚

对律师违法执业的处罚

《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案源审查-调查取证-审查和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处罚

对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的处罚

《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案源审查-调查取证-审查和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处罚

对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律师法》

案源审查-调查取证-审查和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的组织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案源审查-调查取证-审查和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处罚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案源审查-调查取证-审查和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检查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行政检查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检查

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行政检查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检查

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协会进行监督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职责的规定》

行政检查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检查

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

行政检查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行政检查

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行政检查

法定时限

法定标准

 

三、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桓台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3-6278087

信函投诉: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3房间

邮编:256400

(二)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机关:桓台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14 房间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533-6270026

 真:0533-8210301

行政诉讼机关:桓台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桓台县索镇建设街 3018 号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533-8262001

 传真:0533-826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