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司法局
标题: 桓台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2XA/2023-53371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司法局

桓台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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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作用全面加强。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桓台建设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清单》《桓台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措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述职述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等并围绕“打造法治桓台金招牌”进行交流研讨。11月11日组织索镇街道、唐山镇、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述法工作报告,开展现场质询和述法评议工作。 

二是继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完善了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一些政府部门不当干预经济的惯性和冲动,解决好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在化解地方隐性债务、处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协助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解决,不能简单依靠行政命令和手段。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按时做好每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布,及时调整公布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今年已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今年8月底,在全市率先完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县级建立由“承办部门法制审核机构+部门法律顾问+司法局相关科室+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四重审核”工作机制。在镇、村建立由“法律顾问+承办部门”进行“双审核”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县级共进行合法性审查26件,镇、村级共进行合法性审查30件。行政纠纷解决体系不断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化解手段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接收复议案件30件,审理34;受理行政应诉案件85件,审结65件,行政机关败诉4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6.15%

三是严格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突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作用,分领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引导各执法单位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广泛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今年以来,全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办理行政指导案件19822件

四是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理顺司法鉴定机构层级管理体制,桓台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监督管理权限移交给县司法局。组建我县法律专家库,完成2022年度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修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今年以来,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等方式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900余次。联合少海街道云涛社区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社区法律顾问排查3月份发生在信访、投诉案件1起,提供法律意见6条。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43人次,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其中《意外工伤后赔偿难落实,法援伸出手弥补保障死角》案例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例”。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一体推进法治桓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述法工作,进行述法质询、评议。常态化开展依法治县各项会议,就近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2.对照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配套措施立足桓台实际,制定了《法治桓台建设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清单和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措施,政府治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逐一作了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确定主要工作任务,不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执法单位的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证据意识和证据能力还有待提升,执法程序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运用行政指导方式优化工作果的意识还需再提升,尽管行政指导案件数量居全市前列,但是优质的指导案例较少,尚未实现行政指导全流程、全覆盖,重点执法领域的行政指导示范项目较少,以案释法能力较弱,“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待加强四是基层治理水平和法治社会建设合力还不够,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不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在全市全省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尚未形成。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顶层设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全面依法治县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完善各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强化督察考核,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落实好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指导各执法单位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设定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问题,严格杜绝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直接或变相挂钩。

三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合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度挖掘渔洋文化、建筑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打造具有桓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好各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村级治理中的先锋作用,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