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桓台县委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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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2XA/2024-54291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司法局 |
中共桓台县委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桓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努力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梳理县级层面政务服务事项主项484项、子项696项、办理项873项。打造“无差别一窗受理”,全县行政审批环节压缩34%,审批时限平均压减50%,审批速度平均提速100%。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公布2023年企业免检免扰名单200家,对名单内企业在2023年度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减轻企业负担。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县级建立“四重审核”工作机制,镇、村建立“双审核”工作机制,2023年完成各级各类合法性审查事项112件。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招商事项和重要信访事项法务研讨,确保党委、政府依法合规履职。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健全行政复议咨询和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和提示报告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召开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等活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审理复议案件65件,办理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1件,行政案件生效裁判履行率100%。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实施执法效能监测点制度,在山东汇丰石化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设置全市第一家行政执法效能监测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听取企业声音。通过执法单位互评、法官评、律师评等,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处罚登记备案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2023年录入行政指导案件1.7万余件,总案件数量居全市前列。践行“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工作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
(五)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打造优质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体系。组织梳理并及时公布《桓台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集合法律服务资源,前往宝恩集团等企业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基地开展涉企政策解读、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5场,组织律师进商会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20余场,辐射辖区内商会企业60余家,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企业合规管理现场会在桓台召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群众2400余人次,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732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00余件。
(六)提高纠纷化解能力,深化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实落地,全县9个镇(街道)实现司法所队伍建设“5+3”工作目标,并作为代表参加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东片观摩推进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县、镇(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全部一体化运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到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600余件次,把关签订各类合同600余份,为村(社区)组织、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0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160余场。持续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培育157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1336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全省法治素养抽考中,我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考率、满分率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要学习内容,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全县政府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会。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县政府常务会议累计学法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学习和培训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覆盖”。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组织9086名党员干部参加并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二)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治县各项任务执行落实。2023年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共计14次,对全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推进法治督察全覆盖,由3个协调小组组长带队,3个督察组对全县9个镇(街道)和6个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察,对42个部门单位进行了书面督察。实现专题述法全覆盖,组织全县9个镇(街道)、48个部门单位开展2023年度专题述法工作,层层拧紧法治责任链条,着力提升各层级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还需提高。从今年的行政应诉一审败诉案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来看,部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专业性还需提高,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程序不规范、收集证据不充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不适当等问题。
二是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发挥不突出。目前,全县已实现公职律师单位全覆盖,但行政编制公职律师仅有15人,集中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公职律师覆盖率不高。部分部门单位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存在以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代替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进度不一,基层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前往公共法律服务站寻求法律帮助较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足,现有的调解员法律理论水平和调解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协调和督办。突出法治督察实效,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学法用法、述法及考核评估等制度机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二)优化合法性审查质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做好申报公职律师证的引导工作,促进相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行政机关管理决策。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机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专家库、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等调解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作用,组团开展“多元化解”,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