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193N/2018-50233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审计局

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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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6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于海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中,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完善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积极应对新挑战,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17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8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731万元,分别增长7.92%和7.01%。营改增全面推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县镇财政体制更加合理,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重点支出和民生得到较好保障。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3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增长9.5%。教育、医疗、社保、三农、精准扶贫等各项民生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

——经济结构转型扎实推进。建立完善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意见,在降低企业融资、税费负担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停征、合并、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1个。

一、县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和县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17年决算草案表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22364万元、支出总量603255万元,结转下年1910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3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86748万元、支出总量186492万元,年终结余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万元、支出31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县财税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政策支出预算未按规定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涉及金额63593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不全面。经抽查,县金海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

(三)将非预算单位县国税局经费纳入预算,并拨款1200万元。

(四)未编制县级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只编制了2017年至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规划表,未出台相关正式文件。

(五)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9448.42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1687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74.52万元。  

(六)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2017年,县级2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共有64个,其中,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14个,金额26871.35万元,占21.88%。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7年度,县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20.80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可比口径增长12.38%,增收2.2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税收执法管理不到位。抽查企业发现少征税款43.1万元,其中:印花税32.86万元,企业所得税5.86万元,个人所得税4.38万元。审计期间全部征收入库。二是税务稽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2017年,县地税局实有稽查人员13人,当年共稽查纳税单位30户,查补税款230.64万元。应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作用。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今年重点审计了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编办等7个县直部门及县扶贫办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1392.9万元。其中:县编办、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县扶贫办是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的行业系统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还不够准确。涉及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金额270.4万元。一是2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涉及金额112.83万元。二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2017年预算统筹安排,涉及金额157.57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3个单位未编报绩效目标。其中,县扶贫办、县食药监局2016年及2017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编报绩效目标、未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就业办2017年参与分配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未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资金306.14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其他公务支出管理不严问题在一些部门依然存在。涉及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金额17.15万元。

2017年,全县134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103万元,决算支出1408万元,占预算的66.95 %,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18万元,占预算的38.3%,比上年减少8.6万元,下降32.33%;公务接待决算支出206万元,占预算的51.89 %,比上年减少21.23万元,下降9.34%;公务用车决算支出1184万元,占预算的71.37%,比上年增加29.63万元,增长2.5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个单位公务接待超预算支出2.1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超预算支出0.1万元;3个单位会议和培训费报销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33万元;3个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85万元。2个单位公务支出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77万元。

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7,对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及世纪中学等3个学校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出问题金额8751.21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643.7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107.45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7个,提出审计建议13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结转工程收入808万元、工程成本610.59万元;欠收水费81.71万元;工程支出挤占公用经费466.08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85.58万元;印刷费报销未附明细16.66万元。

五、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2017年,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我县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2016年至2017年10月,我县水污染防治投入资金11997.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76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237.31万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建设6297.31万元、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570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我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不彻底。二是未全面完成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治理任务。我县对河湖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进行排查,共查出问题235处,截至去年11月底,尚有17处未完成清理整治。

六、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2017年,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2016年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5674户、贫困人口11404人,涉及8个镇、335个村。2016年,全县筹集扶贫资金1394万元,其中,中央27万元,省级37万元,县级580万元,镇级750万元;实施产业脱贫项目10个,完成142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从审计情况看,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成效显著。审计发现部分产业项目采用分红方式扶贫、方式单一;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签订担保协议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等问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完成2016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检查,抽查项目总数104个,涉及金额7.39亿元;完成马踏湖生态修复与蓄水工程一期、马踏湖湿地三期环湖路、城南学校中学部、便民服务中心等9个项目的结算审计,总提报值55412万元,审定值46216万元,审减值9196万元,平均审减率16.59%。审计发现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不及时等问题。

八、村居审计情况

2017年,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级审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规范村居经济行为,加大村居审计力度, 有力保证了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县审计局直接审计村居18个,各镇(办)自行审计村居277个,聘用中介机构审计村居51个,实现了村居审计的全覆盖。审计发现:原始票据违规、签订合同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九、审计处理和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已建议相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进行整改。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年底前县审计局将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十、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全面落实《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及项目库建设,规范预决算编报,做到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及预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对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政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预算约束。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扩大绩效目标管理的覆盖面,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支出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深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评估,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促进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继续发生,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审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为促进桓台走在前列、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阅签:毕宝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