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101451) 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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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65649L/2025-55133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水利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101451)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桓台县起凤镇乌河两岸环境污染脏乱差问题,要求处理。
二、整改目标
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巡查监管。
三、整改措施
责成起凤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加强河道巡查,严防乱扔垃圾行为。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落实了河道日常巡查机制,及时清理了乌河沿岸垃圾,河道环境面貌改善明显。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桓台县水利局反映。
联系人:孟飞越 联系电话:0533-8225110
邮箱:htxswjhzzbgs@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槐荫路344号
桓台县水利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