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水利局职责任务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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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65649L/2023-19872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水利局 |
内设机构: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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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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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
(一)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车辆、后勤保障和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应急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
1.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3.公务接待工作。 12.宣传工作。 15.综合性调研工作。 18.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19.工作人员录(聘)用、退休、辞职、晋升等管理工作。 20.有关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21.各项考核工作。 22.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3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
内设机构:规划建设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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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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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定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一)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
1.水利规划编制。 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4.水利统计。 6.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7.水利工程稽查。 9.水利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10.做好引黄供水服务工作。 |
内设机构:城乡供水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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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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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指导全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城乡一体化供水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供水企业生产运营工作。 |
(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四)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全县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乡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企业生产运营工作。 |
1.组织编写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3.指导节水灌溉工作,做好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业综合节水试验站工作。 4.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6.组织拟订城乡供水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城乡供水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企业生产运行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供水工程。 9.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11.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工作。 12.用水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
内设机构:水政与行政许可科(挂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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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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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全县水利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水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各镇之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利监督管理和水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工作。 |
(一)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政策; (四)负责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 (五)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七)负责相关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1.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水利规范性文件;承担法规政策的后评估、清理、解释工作。 2.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3.承担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承担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4.承担水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工作;承担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涉水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跨区域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5.指导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水利普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普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7.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局法律顾问聘任及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指导全县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10.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内设机构:行业监督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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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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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县域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
1.组织编制部门水旱灾害防御等有关预案,并组织实施。 2.配合市水文局做好雨量遥测站检查。加强全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管理。 3.督导河道(湖泊)防洪预案及超标洪水预案编制工作。 4.按照上级业务部门部署,做好有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5.按照上级指令,结合洪涝灾情实际,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7.编制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工作。 8.编制水量分配方案工作。 11.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 13.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14.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15.河湖长制检查考核工作。 16.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17.承担县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河道及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 19.涉河项目的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