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水利局
标题: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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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2-08 发布机构: 桓台县水利局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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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根据县领导分工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县级河长、湖长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一、总河

   县委书记  

王洪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二、副总河

王韶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徐吉民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三、县级河长分工

1小清河:王洪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联系单位:县水利

2.孝妇河:李向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联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乌河:    县政协主席

联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东猪龙河、西猪龙河:王润芹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东猪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猪龙河

5.南水北调干渠、引清总干渠:赵曰珠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联系单位:县委宣传部(南水北调干渠)、县文化和旅游局(引清总干渠)

6跃进河王韶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统计

7东分洪河、西分洪河:陈之远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桓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科学技术局(东分洪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分洪河)

8涝淄河胡智慧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联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9.新区防洪河(含大龙须沟):王丽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10.预备河:苗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上校政治委员、党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1.大寨沟:    县委常委、索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2.人字河、胜利河:赵寅岗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联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引黄北干渠、引黄总干渠:李四海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单位:县公安局

14引黄南干渠、崔姚排沟:徐吉民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5杏花河大寨沟接长: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杏花河)、县审计局(大寨沟接长)

四、县级湖长分工

1.马踏湖:    县委书记

联系单位:马踏湖湿地保护区中心

2.红莲湖:王韶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新城水库: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县级河(湖)长职责

1.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领导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县级河(湖)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相应河湖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河湖上下游、左右岸的管理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负责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督导、考及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