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水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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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65649L/2013-501594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3-01-0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水利局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而又细致的梳理,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县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专门的组织
2012年度,县水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田玉国同志为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胡正峰同志兼任水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协调、保密审查、检查督促等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及时组织专人修订完善了《桓台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形式、范围及工作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设置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11个栏目。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注重了安全防范,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不涉及保密的事项都做到了迅速及时的公开,同时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县水务局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翻印发放到各科室,要求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利用网络、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了自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思想认识,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领域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及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县纪委“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三公”经费公开,控制和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使经费使用得到了有效的监督,显著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三是牵头推进供水服务行业信息公开,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程序透明度,增强自身服务社会的水平。督促供水企业全面公开供水服务承诺和收费情况,确保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确保供水设施计划性检修提前通过媒体予以广泛告知,应急抢险等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内发布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减小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
三、其他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的主要内容。县水务局组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并按照《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依托桓台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和淄博市水利网为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点击相关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县水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
(三)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2012年度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2012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县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健全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等方法推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健康发展。2012年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没有出现涉密文件、内部资料泄露等失泄密情况,无违反规定做法。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往年的信息梳理、充实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规范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宣传、评议等方面工作做得不够,服务面相对较窄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水利信息(包括往年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透明度。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3、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县水务局局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