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商务局
标题: 桓台县商务局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办理指南
索引号: 11370321MB2863395X/2021-50145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桓台县商务局

桓台县商务局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1-06-28
  • 字号:
  • |
  • 打印

一、适用范围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3号文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47号)、《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8号)及《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8〕30号) 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的市场或经营主体(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

二、办理时限

自区县受理2个工昨日内查验现场,将材料报至市商务局,待市局初审后,提交省商务厅最终审批。

三、受理地址

桓台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四、联合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商务部网站,从市场建设司子站进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http://bfqc.scjss.mofcom.gov.cn),注册后录入企业完整信息。

2.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初核,县商务局将《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信息确认》表加盖公章送至市商务局。

3.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以正式文件将相关资料(一式二份)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省商务厅定期在网上确认通过备案。通过备案的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定期向公安部门及税务部门推送。

五、所需提交材料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备案登记表(县商务局提供)。

3.二手车交易市场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土地性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消防验收意见书。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二手车经营主体信息确认表(县商务局提供)。

3.二手车经营主体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桓台县商务局818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