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统计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29D/2020-20488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24 发布机构: 桓台县统计局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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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印发《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桓政字〔2020〕13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年份为普查年份。国务院于2019年10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出台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制定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同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举措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普查信息。

     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