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统计局
标题: 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29D/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19 发布机构: 桓台县统计局

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9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以改革、服务、提质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满足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公众需求发挥应有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5年初我局结合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办公室、综合科等主要承办单位与其它协办科室的沟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部分目录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在局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县统计局积极响应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420日,提请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并做好了从动员宣传、普查小区抽样、“两员“选调、小区图绘制到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全县抽取调查小区25个,调查户2000余户,完成了小区分布图和边界图的电子绘制工作。全县共选聘调查指导员10名,调查员50名,完成了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和PDA设备配置。1016日开始,全县调查人员将手持PDA设备进行入户调查。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我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公布《桓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网上公文备案,定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办理和申请公开事项。同时,通过桓台县统计信息网,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文化、统计法规等,实现了县统计局与镇统计所的网络专线连接和数据交流共享。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最大限度服务社会公众,服务桓台经济发展,县统计局对社会各界免费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外公开发布信息有明确的信息发布制度,在2015年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明确专人负责制,所有对外提供政务信息,需要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对外公开,对外提供的其他数据信息必须由综合核算科提供,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对外提供数据信息。为保障信息公开安全,我局每年都将《保密法》学习列入全年学习计划组织全员学习,多次组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省、市统计局机要室的各类保密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并认真履行职责。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1家: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为规范信息公开管理,目前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各类信息由县统计局统一管理、统一公开。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属性审核需进一步加强,以确保《目录》内容的全面性。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事项    

   (二)附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