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中共唐山镇委 唐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唐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265F/2022-5229103 文号: 唐发〔2022〕28号
发文日期: 2022-02-09 发布机构: 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唐山镇委 唐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唐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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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唐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请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扩散,坚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确保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附件1:唐山镇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唐山镇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中共唐山镇委

                       唐山镇人民政府

                        202228

 

                     唐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

 

  长:何玉金   党委书记

副组长:于应心  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佃继  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员:任强波  人大主席,政法和社会事务委主任,挂包第四管区

李妍嫣  党委副书记

张志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经委主任,挂包

第五管区

边文鑫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农委主任,挂

包第二管区

    组织委员,建委主任,挂包第七管区

单长胜  宣传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挂包第

三管区

秦成鑫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副镇长,环保办主任,挂包第一管区

    副镇长,棚改办主任

    副镇长,挂包第六管区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西城社区党

委书记

    第一管区主任

    副科级干部,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

主任,第二管区主任

    团委书记,第三管区主任

于希山  副科级干部,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第

四管区主任

    第五管区主任

孙新增  副科级干部,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

任,第六管区主任

    第七管区主任

耿英华  唐山派出所教导员

荆树海  唐山中心学校校长

    唐山卫生院院长

魏庆明  邢家卫生院院长

胡裕德  唐山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唐山交警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长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祥、李福玉、孙智慧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唐山镇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镇域范围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各委办、镇直单位参与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做好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督导检查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镇纪委监委:负责督促、督查各委办、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

镇宣传办:协调配合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新闻报道与舆论引导工作。协助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开展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动员协调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镇社会事务委:负责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场所的疫情防控。

镇经委:指导镇域内企业、规上批零住餐及会展服务业、各类金融机构、快递业、企业停车场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期间应急救援和重大事故应对准备,统筹并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镇农委: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业、麦吉邦、博信农业等规模较大的种植基地和养殖场所的疫情防控。

镇建委:负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施工方做好工地人员健康监测和环境消毒等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及各生活小区按要求做好社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房产中介、园林公司、环卫公司、停车场(除企业)、幸福小区及沿街商铺、邮政、通信等场所的疫情防控。负责镇容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收集及其运输;加强对占道摊贩的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镇教科文卫委:负责制定实施唐山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开展相应检查、督导;对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县卫健局、疾控中心相关工作。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核酸检测点设立,加强医用防护物资的储备,确保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所需。

镇卫生院:加强预检分诊,所有发热人员一律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卫生室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做好相关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院内全员全程佩戴口罩,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检测体温。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医院病区严格门禁管理,严禁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交叉陪护,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设置并利用好隔离区域或过渡病房。在坚持落实院感四级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感控"四项机制"

镇中心校:负责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辅导机构发生、扩散;对接县教育局,协助做好校区内疫情防控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对全镇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疫情期间,加强对药店退烧药、抗病毒、抗生素等重点药物的实时监测;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食品经营的监管;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检查。按照“逢集必赶,每集必查”的要求,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烟花爆竹等经营情况的检查;指导餐饮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镇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大数据侦查等方式为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宾馆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各村、社区居委会:在镇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负责组织开展本村爱国卫生运动和群众健康教育;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杀人员队伍和流调协查员储备,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组织开展群防群治,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对外来人员尤其是重点地区来桓返桓人员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并上报重点人员的健康信息。负责指导村庄范围内农贸市场(集市)、冷链单位、沿街商铺、餐饮饭店等“九小场所”及无物业管理小区等场所的疫情防控。西城社区负责指导君汇百合园小区、恒生未来城小区及沿街商铺的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