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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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22 发布机构: 桓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就业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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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优惠政策

 

就业相关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一)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限制,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2019年以后退役的就业退役军人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地域限制,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允许跨省异地参加教育培训。

(二)学历教育

学历提升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份,同高考报名时间相同,随时关注教育局网站通知,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招生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对退役军人的身份进行审核。

1.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

4.专升本免试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5.退役士兵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重点招录对象。试点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2年。完成规定学业学生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考生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