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李寨遗址地貌的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143111号
建议人: 李安峰  张奎  巩方永  于平
主办单位: 桓台县田庄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6-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表
提案编号 143111
标  题 保护李寨遗址地貌的建议
办理状态 已解决
提案者 李安峰  张奎  巩方永  于平
承办单位 桓台县田庄镇人民政府
提案内容     理由:李寨遗址是田庄遗址群之一。过去叫梅花山。由于窑厂用土,遗址发掘等原因,山形仅存西南桃花岭(高埠)。是桓台自然地形地貌之高程之一。李寨遗址以商代文化遗存,桃花岭王象艮书楼、凤凰嘴古槐树、古运粮河等遗址、传说形成一个独特的文化集存。
   现存桃花岭是属自然地形地貌,是桓台自然是高程的标志。保护的目的在于自然地貌不再被人为破坏,历史记载和相关美丽传说有一个可见的寄托。
   建议和办法:1、结合农业农村绿化生态建设,把桃花岭退耕还林、绿化、美化,建成风景纪念林2、严格落实遗址保护措施,严禁挖掘取土,破坏遗址环境3、进一步发掘桃花岭相关文化传说与渔洋文化、马踏湖文化相结合,讲好桓台文化故事。
答复情况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重大。田庄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遗址的保护。目前,李寨遗址已设置围栏进行全方位保护,禁止随意出入,严禁挖掘取土。下一步,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李寨遗址的保护力度。
反馈意见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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