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桓台县文化出版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1MB2862421Q/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1-23 发布机构: 桓台县文化出版局

桓台县文化出版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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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化出版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县文化出版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

(二)《条例》颁布后,我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机关科室和基层文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县文化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

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属性,制定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协调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1、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

2、年初制定2013年文化工作要点、提出工作目标和采取的工作措施,坚持科学务实、文化惠民,让群众乐享文化惠民成果。

3、对信息的发布由专人负责,对上网的计算机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保证了信息正常发布。

(三)认真组织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1、按规定编制、公布《桓台县文化出版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桓台县文化出版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目录的内容。

2、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及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以及软件使用方法等内容,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要求组织清理本单位政府信息,经审核后,统一编制、组织录入并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文化出版局深入贯彻《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桓台县文化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桓台县文化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采取网上受理、机关当面受理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2013年通过党报党刊、《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鲁中晨报》、《桓台大众》、桓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古县城保护开发、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市场执法等相关信息49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3年底,我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保密审查情况

结合文化部门工作实际,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桓台县文化出版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桓台县文化出版局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文化信息上报审核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信息审查,并对信息属性进行分类,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重点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文化出版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

六、公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2013年度,文化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获得群众肯定,在全市群众满意度评议考核工作中名列前茅。

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受表彰奖励情况

(一)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2013年,我县文化工作跨入省内示范行列和全国先进行列,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与服务项目获全国社会文化最高奖“群星奖”;我县被评为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忠勤祠被评为首届“山东省十大精品陈列”;四世宫保牌坊和史家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渔洋故里被评为“淄博市十大美景”,国家3A级景区;县文化馆以馆带团获“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优秀实践奖”。

(三)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今年以来,在《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新闻宣传稿件共163篇。

桓台县文化出版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