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免费药具服务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1MB28217263/2024-54373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免费药具服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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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免费药具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计办、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单位:

为适应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避孕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公共服务创新发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9号令)以及《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做好新形势下药具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药具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桓台县药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计局副局长李涛任组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张勇任副组长,药具站工作人员成爱梅、王翠花、崔瑞美、李琳、王丽霞、成淑娟、宋青青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爱梅同志具体负责。卫计局基妇科为药具归口管理科室。各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选配年轻、精干,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构建网络,畅通渠道

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各镇要对辖区内的免费药具发放网络设置进行规划,合理布局,增设免费药具发放点,畅通发放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育龄群众。

全县各镇妇幼计生站均要设置药具科,各村(居)均要设置药具服务室,各医疗单位、村(居)卫生计生服务室(中心)都要设置免费药具发放点,城区还要根据流动人口分布情况多增设免费药具发放点。

在完善固定网点发放服务的同时,实施“三送”(送政策、送药具、送服务)、“四进”(进企业、进车站、进超市、进娱乐场所)行动,扩大免费药具的宣传知情面和使用覆盖面。

三、统一要求,确保规范

县、镇药具管理机构及村居计生药具室的设立应符合创建药具管理示范站项目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关的责任制和各类管理制度。

免费药具发放点要做到“四有”:“有统一的牌匾标示(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有一名具有医(药)学专业背景的专(兼)职药具管理员;有药具橱柜、箱及挂图;有领取和发放记录。”在“四有”的基础上,可根据管理和服务情况增加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承诺等内容。药具发放员要了解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一)理顺管理体制。为适应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新要求,构建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卫计行政部门、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协同的新型药具服务管理体系。

(二)明确工作职责。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在上级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承担本辖区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制订免费药具列入基本公卫考核的实施方案、考核和评分标准,建立健全镇(街道)、村(居)药具服务人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也要有药具服务的内容,并有一定分值,并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制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合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免费避孕药具进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各级药具管理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分工;协助建立信息系统,实现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个案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并将药具管理工作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订执行情况考核方案,并组织督导考核;将药具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基本公卫新增药具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并安排好药具项目宣传、培训、督导等工作经费;联合药监、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免费药具流入市场问题的清查整治,确保国家财产和育龄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镇(街道)卫计办:负责将药具管理工作纳入本镇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制定目标管理任务和考核细则,并组织督导考核;组织指导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居)卫计专干、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服务,制定可行性办法,保障镇(街道)、村(居)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落实。

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负责编报年度药具需求、拟定分配计划;组织实施药具的计划、质量、发放管理、仓库调拨、信息统计、宣传教育、药具疑似严重不良反应信息报告等,指导基层开展咨询指导、随访服务;组织培训药具管理人员,指导镇、村开展好药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并实施日常考核监督,定期核实区域和机构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真实性;按照财政有关法规、制度要求,规范使用药具资金。

镇妇幼计生服务站:在县级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做好药具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年度药具需求计划;承担药具的仓储调拨、质量管理、信息登记、统计报表、人员培训,并向目标人群提供药具宣传、咨询、发放、随访服务等工作;做好药具信息采集和药具疑似严重不良反应的信息反馈。

村居卫生计生专干:继续做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信息采集、储存保管、咨询指导、随访服务、信息登记、统计报表,疑似严重不良反应信息反馈、需求信息上报等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设置免费药具发放点,明确管理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药具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发放和随访服务、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及信息采集的辅助工作;做好取环(无生育计划)及终止妊娠后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报告药具疑似严重不良反应信息等。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发挥宣传先导作用,推进宣传服务理念和模式创新,借鉴互联网思维,拓宽宣传渠道,积极融合共享,构建药具“大宣传”格局。广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渠道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育龄人群的知晓率。

优化宣传服务模式,激发群众获取药具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各级基本公卫服务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教育资料要有药具免费服务的宣传内容。抓住重点人群,尤其是孕产妇、青春期大学生等生育旺盛期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宣传活动,积极推进药具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孕妈妈学校。

六、开拓创新,务求实效

积极拓宽发放渠道,优化服务模式。在做好传统模式发放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推广网络发放、自助发放等便民服务。推动药具免费发放进医院、进工厂、进流动人口密集区,减少服务盲区。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妇女产后访视,提供药具服务。探索将药具发放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内容。

七、建立机制,强化考评

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促进避孕药具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药具管理工作纳入卫生计生整体规划,同部署、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药具管理考核工作,采取半年及年度评估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上报信息的准确性、网点管理的规范性和发放点的覆盖率、群众的满意率、工作的创新度为依据,实行阶段性考核和经常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药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