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2023年上半年桓台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科检查结果和处理信息
索引号: 11370321MB28217263/2023-53918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机构: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上半年桓台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科检查结果和处理信息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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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卫生健康监督“效能提升年”为主线,锚定“三提三争”“走在前、开新局”和“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总体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提升监管效能,集中实施“蓝盾行动”,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2023年上半年,监督医疗卫生机构129家,占全年应监督比例30%,双随机监督19家,完成率86.36%;传染病评价128家,占全年应监督比例30%,双随机监督19家,完成率95%;妇幼健康双随机监督8家,完成率88.89%;处理投诉举报19例;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7例。

一、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治教育培训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循法而行,统一执法者与守法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应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对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加强依法执业法治教育培训。今年上半年邀请上级监督部门专家、各质控中心人员组成师资团,确定培训内容,建立网络培训课堂,全县共1400余名医务工作者加入培训群。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网上培训5次,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文书书写管理规范、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内容。

2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提升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化要求,克服医疗文书书写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增强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决定开展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提升整治专项行动。目前正结合“依法执业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

为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效能提升年”活动,按照省省、市工作部署,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难点和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了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一是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15%的未定级医疗机构和全部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截至目前,监督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7家、诊所、卫生室120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员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暂时贮存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和培训情况、污水处置情况进行重点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8份。二是开展中医诊所及中医养生机构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2023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中医诊所及中医养生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辖区内中医诊所和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中医(综合)诊所、中医诊所、中医(专长)医师情况进行了调查梳理,摸清底数,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经梳理,我县共有中医(综合)诊所13家,中医诊所8家,中医(专长)医师12名。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制教育培训活动,202339日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网络课堂进行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对中医诊所、中医(专长)医师发放依法执业明白纸33张、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33份,督促中医诊所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21个。中医诊所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21份。202368日至14日,桓台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21家中医诊所、10家有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和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诊疗行为、公示情况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结合医疗市场暗访工作,巡查中医养生保健机构15家,对发现非法行医违法线索的3家立案处罚。三是开展新冠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及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和蔓延,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工作,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要求,对县域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进行了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各医疗机构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填写传染病报告并按时认真通过网络信息直报系统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情况,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苗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证预防接种安全,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具有接种资质的16家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疫苗接种信息造假,录入错误,预防接种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检查,各单位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和信息上报工作。卫生监督员对各类疫苗特别是二类疫苗的接受、购进、及冷链存储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各预防接种单位按规定保存了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证明文件。各接种单位的分发、供应、使用登记的报告等记录完好,并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2年以上。检查中未发现各接种单位有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一)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管理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发挥信用监管在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卫生健康监督中的基础性作用,督促从业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根据《关于开展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卫函〔202342号)部署,全县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全部实施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定并下发了《桓台县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42家口腔医疗机构、3家医疗美容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升级机构配置,建立完善依法执业档案、传染病防治档案、放射卫生管理档案,消毒隔离工作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对照量化分级赋分标准逐条自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截至目前,共完成18家口腔医疗机构和1家医疗美容机构的现场评定。

(二)基层医疗机构监督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水平,2-3月对12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及20家乡村卫生室进行了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人员执业情况、规范诊疗情况、机构管理情况、疫情防控情况、医德医风情况、教育培训情况、乡村一体化管理及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运行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处方书写不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跨科别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废物交接不及时、污水菌落检测不及时、微生物实验室培训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并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整改。

(三)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省、市、县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部署,对辖区内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诊所、生活美容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对照有关清单台账,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2家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3家有照有证医疗美容诊所、12家有照无证单位、15家生活美容机构进行了现场排查。经检查,12家有照无证单位均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1家医疗美容诊所发现存在超出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美容皮肤科诊疗活动、非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行政处罚3例,罚没款5万元整。

(四)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与民政局配合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聚力打造安全健康的养老环境。重点查处养老机构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和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组织机构、老年人健康监测登记、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杀用品储备、重点场所消毒记录、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处方书写不规范、未按照规定放置医疗废物等情况,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

(五)打击非法行医及处理投诉举报

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全面摸排与投诉举报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突出严打态势,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非法行医点4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9份。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群众举报意识明显增强,共接到举报19件,我们均及时进行了细致调查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