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医疗卫生监督2025年半年工作总结 | ||
|---|---|---|---|
| 索引号: | 11370321MB28217263/2025-55361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0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
2025年上半年,国家平台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任务13件,已完成12件,监督完成率92.3%;传染病防治双随机监督任务25件,已完成20件,监督完成率80%;妇幼健康双随机任务9件,已完成4件,监督完成率44.4%;案件移送13例,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18例,简易程序行政处罚5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病历专项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对3家县直医疗机构、12家镇卫生院、1家城区卫生服务中心的48份病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6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并督促整改。
二、医疗卫生监督
(一)医疗机构监督
1.开展中医诊所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中医诊所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1月23日至2月28日组织开展了中医诊所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对县域内40家中医诊所(含备案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等)进行全覆盖实地检查,重点核查备案合规性、人员资质真实性、诊疗行为规范性及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所有诊所均已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完整且公示规范。诊所的执业医师均持有有效《医师资格证》,无无证行医现象。未发现超范围执业行为,未发现充值办卡、虚假宣传或销售假药等违规行为。
2.开展健康证明办理机构专项监督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健康证明办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卫函〔2025〕17号)和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健康证明办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2025年1月至2月上旬,组织辖区内承担健康证明办理服务的6家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核查工作。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的资质、执业范围、健康证明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通过集中核查,未发现辖区内医疗机构存在健康证明办理不规范的问题。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健康证明办理流程,确保了健康证明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各医疗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健康证明办理工作,未发现替检、漏检、不检即发证等乱象。
3.开展口腔医疗机构专项监督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关于开展淄博市口腔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口腔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监督。我县共有45家口腔医疗机构(包括口腔医院、门诊部、诊所等),截至目前各口腔医疗机构均已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完成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上交。目前已完成26家口腔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工作,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1例。
(二)蓝盾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专项检查
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专项检查工作。我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共8家,目前均已完成依法执业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和整改材料。下一步,将对医疗机构提报的材料逐份进行核查,建立核查台账,于7月底前完成对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
(三)打击非法行医及处理投诉举报
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全面摸排与投诉举报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突出严打态势,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共巡查非法行医点53家,美容店3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1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立案5例。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群众举报意识明显增强,共接到举报92件,我们均及时进行了细致调查并及时反馈。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
(一)开展卫生用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规范卫生用品生产行业秩序,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依法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卫生用品生产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28日-4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卫生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商超、母婴店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筑牢健康安全防线。经全面排查,我县卫生用品市场经营秩序总体规范,绝大多数经营单位能够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生产企业的资质合法性审查、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产品质量管控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经营单位重点核查卫生用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检验报告等,确保源头可溯、质量可控。检查过程中对相关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控产品准入质量关,建立健全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随机抽查各类产品30余个,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
(二)蓝盾行动--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
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工作。经核查,我县目前没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